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特向社會公佈2011年度國務院三峽辦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報告內容由主要工作概述、主動公開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訴訟的情況及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六部分組成,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國務院三峽辦綜合司聯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蜂窩中路3號;郵編:100038;電話:010-63301035;傳真010-63433613)。
一、主要工作概述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照“經常性事項定期公開、階段性事項適時公開、臨時性事項即時公開”的原則,2011年,國務院三峽辦全面貫徹國家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針政策,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工作力度,逐步對涉及三峽工程建設、三峽後續工作等有關行政管理及服務事項進行了公開。重點開展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加強制度建設。建立了國務院三峽辦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多次組織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養發言人和加強新聞發佈工作團隊建設,依託三峽工程宣傳工作新聞信息發佈機制和信息共享平臺,結合工作實際,不斷完善政府信息管理等相關規定和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化、科學化的水平。
(二)主動、及時公開。黨和國家關於三峽工程建設和庫區移民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涉及三峽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上級和本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以及與管理、服務相關的其他文件;三峽工程移民搬遷安置的工作程序,三峽移民搬遷安置的資金補償對象、補償標準;有關機構設置、職責範圍及其他需要公開的事項等,均做到了主動及時公開。
(三)解讀政策。為方便公眾獲取信息,不斷完善政府部門與企業相結合,綜合部門與專業部門相結合的三峽工程新聞發佈機制,利用新聞發佈的方式對重要的政府信息進行政策解讀和答疑解惑,積極回應社會對三峽工程建設方面的重大關切,方便媒體和受眾群體對有關信息及情況的了解。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2011年,國務院三峽辦及時準確、公開透明、全面真實公開信息近百條。
(一)利用政府網站,權威發佈信息。發佈三峽工作動態信息,提供反映情況的電子信箱。同時,形成了三峽集團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三峽庫區各級政府等網站信息共享機制,並在其新聞性、有關問題的專業性上下功夫,確保公開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時效性,不斷提升三峽工程信息公開工作的權威性、公信力和影響力。
(二)採取多種形式,滿足公眾需求。先後就三峽後續工作規劃、三峽工程綜合效益、全國對口支援三峽庫區等主題,通過組織新聞發佈、媒體見面、深度採訪、政策解讀等多種形式,積極做好重要政策法規、重點決策措施、重大活動安排等政府信息的公開。此外,還定期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培訓活動,不斷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隊伍建設,推動三峽工作各層面信息的對外發佈。
(三)編制有關《公報》,提供系統信息。編制白皮書和藍皮書,及時發佈年度的《三峽工程環境監測公報》等政府公報。同時,為全面反映三峽工程建設情況,採用中文、英文等多種語言形式,並以宣傳折頁形式,贈送社會各界,真實反映三峽工作各方面進展情況。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1年,沒有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的情況
2011年,未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複印、傳真、遞送等成本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訴訟的情況
2011年,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訴訟的情況。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1年,國務院三峽辦與各相關部門密切協作,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但對照《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的要求尚存一定差距,服務公眾的意識還需要進一步強化,信息公開的渠道還需要進一步拓展,長效工作機制建設還要進一步完善。為此,我辦將虛心接受公眾的監督,切實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逐步擴大公開範圍,進一步提高服務公眾的意識。按照依法公開政府信息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主動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編制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強化服務意識,更好地向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二是逐步拓展公開渠道,進一步優化申請處理流程。不斷適應媒體格局的新變化,利用手機、網絡等新媒體開闢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新途徑,不斷拓展公開形式,規範信息公開流程,提高申請處理效率,方便公眾獲取信息。三是逐步完善長效機制,進一步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培訓宣傳和工作年報等工作制度,嚴肅紀律,加大工作力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質量,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深入推動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