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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港澳臺居民來內地 幹“個體”條件放寬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01日 09時50分   來源:南方日報

    自內地與港澳先後簽署《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以來,截至今年3月,已有3980家港澳地區的個體工商戶落戶廣東。

    這是廣東省工商局昨日向南方日報獨家披露的數據。

    記者同時從國家工商總局了解到,內地將進一步放寬港澳臺居民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從業人員及營業面積等限制。

    廣東早已放寬條件限制

    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劃分標準,2012年4月1日起,港澳居民個體工商戶可以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增加三類,一是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中的包裝服務項目;二是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中的辦公服務項目;三是室內娛樂活動中的以休閒、娛樂為主的動手製作活動。

    “事實上,廣東早就放寬了對港澳個體工商戶的部分限制條件。”廣東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早在2003年內地與港澳簽署的《安排》中,就允許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廣東省境內試點設立個體工商戶。此後又在陸續簽署的6個補充協議中進一步擴大開放。

    廣東省港澳個體戶佔全國七成

    據省工商局向南方日報獨家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3月,廣東實有港澳居民個體工商戶3980戶,資金數額2.72億元人民幣,戶數佔全國的七成以上。登記註冊的台灣居民個體戶共853戶,資金數額5691.62萬元人民幣。在CEPA對港澳居民個體工商戶正式開放的28個行業中,零售業、批發業、餐飲業、理髮及美容保健服務業、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等行業個體工商戶數位居前列。

    而在國家工商總局日前發佈的文件中,也進一步放寬了限制,港澳居民在內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不超過10人,上述10個行業營業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即可。(記者 劉熠 通訊員 粵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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