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福仁堂藥業有限公司被依法吊銷《藥品生産許可證》
近日,江西福仁堂藥業有限公司因持偽造的“委託加工批復”文件,生産銷售假藥,被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吊銷《藥品生産許可證》。
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積極開展打擊生産銷售假藥違法行為工作,對轄區內藥品生産流通領域開展監督檢查,根據線索認真查找案件證據。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江西福仁堂藥業有限公司存在持偽造的“委託加工批復”文件,生産銷售標識為其他廠家的“五子衍宗口服液、玉屏風口服液、感冒止咳糖漿、三蛇川貝糖漿”等假藥的違法行為。根據國家局《關於嚴厲查處藥品生産經營企業制售假藥違法犯罪行為的通知》(國食藥監電[2011]10號)要求,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12年2月13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江西福仁堂藥業有限公司沒收違法所得233298元,處以貨值金額5倍罰款1166490元;吊銷該公司《藥品生産許可證》;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緯十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産、經營活動。
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