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政治部、軍委紀委印發
《〈軍隊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實施辦法》
國防部網北京4月1日電 據解放軍報消息:經軍委領導批准,總政治部、軍委紀委近日印發了《〈軍隊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實施辦法》(簡稱《實施辦法》),併發出通知要求全軍和武警部隊認真貫徹落實。
2011年5月,中央軍委頒布實施了《軍隊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簡稱《廉政規定》)。《實施辦法》作為《廉政規定》的重要配套法規,將《廉政規定》的原則性要求進行了具體化,同時根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軍隊貫徹執行〈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補充規定》和其他有關法規,明確了違反《廉政規定》行為的黨紀處理依據和相關處理辦法。《實施辦法》頒佈施行,對於增強《廉政規定》的操作性,保證《廉政規定》正確貫徹和順利實施,進一步加強軍隊反腐倡廉建設,保持軍隊黨組織和幹部隊伍的純潔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總政治部、軍委紀委通知強調,各級黨委、紀委和政治機關要充分認識貫徹實施《廉政規定》和《實施辦法》的重要性,認真學習,廣泛宣傳,嚴格執行。要採取多種形式搞好宣傳教育,為貫徹實施《廉政規定》和《實施辦法》創造良好氛圍;要嚴格對黨員領導幹部的管理和監督,切實做到預防為先、關口前移;要加強對《廉政規定》和《實施辦法》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並嚴肅處理違反《廉政規定》和《實施辦法》的行為。黨員領導幹部要認真執行《廉政規定》和《實施辦法》的各項要求,依法履職用權,自覺接受監督,保持清正廉潔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