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期間,遼寧省公安機關共出動警力10萬餘人次,出動車輛3.3萬餘臺次,實現了節日期間社會治安平穩。 4月1日,公安部召開會議專門部署清明節安保工作,省公安廳立即組織召開會議,傳達公安部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安保工作預案。節日期間,全省各地公安機關主要領導親自挂帥,靠前指揮,確保了社會秩序平穩。
全省刑偵部門因地制宜地開展區域性專項打擊和整治行動,特別針對節日期間容易發生的“兩搶一盜”等侵財性案件,通過異地調警、增加打擊現行警力等方式,加強打擊力度;治安、巡防部門採取多警種聯動,重點加強了對殯儀館、公墓、賓館、大型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管理場所的巡邏防控和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各地交警部門提前制定工作方案,在事故多發點段增設警力巡邏,防止嚴重交通事故和長距離、大範圍交通擁堵的發生。在轄區公墓周邊道路設置固定警力,對參加掃墓和祭祀活動的群眾和車輛進行疏導。特別是為應對4月2日全省雨雪天氣,交警部門提前啟動預案,及時向社會發佈預警信息,對部分高速公路實行交通管制,確保未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節日期間,交警部門共出動警力21437人次、車輛9025台次。公安消防部隊對人員密集場所、殯儀館、公墓等重點場所和部位,進行了安全隱患大排查。節日期間,全省共組成各級各類檢查組604個,檢查單位4050家,發現火災隱患5075處,督促整改4974處。(記者柏岩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