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4月5日)悉,湖北省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連發三文,鼓勵群眾參與監督,推進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這3份文件分別是《關於印發湖北省食品安全有獎舉報暫行辦法的通知》、《關於印發湖北省食品安全群眾監督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關於印發湖北省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工作制度的通知》。
根據文件通知,湖北省確定省食安辦為省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日常工作由省衛生廳承擔,並將公開聘請食品安全群眾監督員。採取本人自願報名的方式,經縣(市、區)及市州遴選、復審後,由省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進行審核確認,頒發統一編號的《湖北省食品安全群眾監督員證》。
食品安全群眾監督員將協助宣傳食品安全相關知識、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政府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有關情況;反映社會和公眾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和要求,對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職的情況實施監督;檢舉食品種植養殖、生産加工、市場流通和餐飲服務等環節存在的違法行為,提供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的線索;協助、配合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
食品安全群眾監督員聘期兩年,聘期滿後自動解聘。對於舉報重大食品安全隱患有功人員,可依照食品安全有獎舉報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群眾舉報人可以針對食用農産品、食品和食品相關産品的種植、養殖、加工、收購、運輸、銷售過程中違法行為,以來人舉報、電話、傳真、電子郵件舉報、信函舉報和其他途徑等多種方式進行舉報。省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將根據舉報人提供線索的價值和證據細節情況,按涉案貨值的1%-3%予以獎勵。無涉案貨值或貨值金額無法計算,可視情節給予100元至500元獎勵。有獎舉報遵循屬地管理原則,誰受理誰查實誰獎勵。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全省統一的投訴舉報電話如下:全省農業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16;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15;全省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65;全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31;全省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96578。 (記者 陳嶼 通訊員 謝正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