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國地方知識産權戰略實施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科學管理的方針,堅持統籌協調、鞏固基礎、重點突破、拓寬領域的要求,全面落實《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綱要》,優先解決制約知識産權戰略實施的關鍵問題。
一、加強重大問題研究,明確戰略實施工作方向
1.加強知識産權資源區域分佈研究,摸清區域知識産權現狀,明確具有優勢的産業,確定知識産權工作重點,發揮知識産權支撐經濟發展的作用。
2.加強知識産權戰略實施工作研究,緊密結合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産業結構調整,按照地方經濟發展對知識産權工作的需求開展知識産權戰略實施工作。
3.分類指導各地區結合區域特色及工作需求開展戰略研究工作。東部地區要有前瞻性地思考率先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努力提高經濟發展質量、技術創新對知識産權工作的需求,研究區域協調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促進區域知識産權工作協同進步。東北和中部地區要結合工業化進程的需求,加強知識産權戰略實施與區域發展適應性研究,發揮知識産權對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支撐作用。西部地區要開展特色産業、特色領域知識産權戰略實施工作,促進經濟發展,服務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各地要注重知識産權戰略實施對“三農”的服務作用。
4.加強文化領域知識産權保護問題研究,結合對十七屆六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貫徹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並集中開展文化産業領域的專項執法。
二、強化實施體系建設,確保戰略協同推進
5.進一步完善地方知識産權戰略實施政策體系、組織保障體系和信息溝通體系建設,做好戰略實施協同推進工作。
6.推動各地方組織制定戰略實施年度推進計劃,落實部門任務分工,督促檢查任務完成情況。按各部門職能分工,做好專利、商標、版權、植物新品種、地理標誌等知識産權類別、遺傳資源、民間文藝和傳統知識等優勢領域及文化、旅遊産業等專題戰略實施工作。
7.在現行國內法律和國際規則框架內,推動地方知識産權政策法規的制定和適應性修改。
8.加強地方戰略實施工作交流,完善戰略實施信息交流渠道,編撰戰略實施簡報,通報工作進展。
9.完善省、市兩級戰略實施領導機構和機制,推動設立戰略實施專兼職職能部門。
三、開展試點示範工作,實現戰略實施重點突破
10.繼續在江蘇深入開展戰略實施示範省創建工作,進一步摸索經驗,探索通過示範省創建推動區域戰略實施工作。
11.探索開展知識産權保護模範城市、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範城市(區)、全國版權示範城市(單位、園區)創建工作,充分爭取地方政府對示範建設工作的重視和支持,構建完善有利於促進發展、激勵創新的知識産權保護體制機制,營造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知識産權創造、運用、保護與管理環境。
12.積極推進知識産權信息傳播與利用的工作部署,深入開展地方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産權評議試點工作,建立健全地方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産權審議機制,形成與相關部門間的聯合推動機制、上下聯動與信息分享機制、與分析研究機構間的研究支撐機制。
四、做好戰略性新興産業知識産權工作,形成戰略實施新抓手
13.深入落實將於近期印發的《關於加強戰略性新興産業知識産權工作的若干意見》等政策文件,指導、協調和督導戰略性新興産業的知識産權工作。加大戰略性新興産業知識産權人才培養力度,加強知識産權專業服務機構服務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的能力。
14.加強園區知識産權管理,推動行業和企業制定實施知識産權戰略。
五、加強保護工作,營造戰略實施的良好市場環境
15.強化知識産權保護重點、敏感問題研究,完善地方知識産權保護相關法規體系。
16.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深化跨區域跨部門執法協作。推進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建設,完善省、市二級版權執法體系,強化基層版權執法隊伍和執法能力建設。
17.推進各地方由人民法院知識産權審判庭集中審理知識産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試點工作,建立知識産權民事、行政和刑事審判協調機制,努力構建資源優化、科學運行、高效權威的知識産權審判體系。
18.加大生産源頭治理、市場流通監管和知識産權邊境保護力度,開展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治理,建立重點企業、重點市場知識産權聯絡制度。積極推動重點行業成立知識産權保護聯盟,提升行業協會、仲介機構的協調服務能力。
19.建立健全知識産權維權援助協作機制。強化各類知識産權維權援助機構人員建設,充分利用知識産權維權援助舉報投訴熱線電話、網絡舉報投訴平臺,發揮知識産權保護的社會監督和輿論引導作用,營造良好的知識産權保護氛圍。
20.加強區域知識産權服務能力建設,提高地方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産權仲介機構和信息服務機構的服務能力,拓展律師、公證等機構從事知識産權法律服務的業務領域,增強服務戰略性新興産業、創意産業和區域特色優勢産業等重點發展産業的能力。進一步做好作品登記工作,力爭在登記數量和質量上有新的突破,開展作品登記分類研究,推動作品傳播作用。
六、開展評估工作,促進戰略實施發揮實效
21.制定出臺《關於指導地方開展知識産權戰略實施評估的若干意見》。
22.選定部分省市開展地方知識産權戰略實施試評估工作。推動並指導各地方啟動戰略實施評估工作,制定符合實際的評估方案,適時開展評估。
七、加強區域合作,實現戰略實施協同進步
23.加強區域知識産權戰略實施的溝通合作。推進地方知識産權執法和政務信息互通、誠信體系構建及信息共享。完善區域合作機制建設,拓展合作領域,在知識産權宣傳、人才培養、企業有效應對涉外糾紛等方面加強合作交流。
24.加強知識産權執法和保護合作,聯合開展跨區域的知識産權專項行動。
25.加強知識産權戰略研究合作,共同制定有利於區域協調發展的知識産權政策文件。
26.探索建立地區間協調發展機制,鼓勵東部地區知識産權戰略實施成效突出的省份與中西部地區建立知識産權協調發展的長效機制。
27.進一步加強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之間、京津滬渝直轄市之間、關中-天水經濟區、長三角地區、海西經濟區、成渝經濟區等重點經濟區交流合作,增強優勢互補,共同推進區域知識産權戰略實施。
八、開展基層工作,推進戰略實施深入細化
28.切實做好基層戰略制定實施工作的指導與支持,指導基層開展年度推進計劃、年度工作要點的制定工作,加強基層戰略制定實施工作人員的培訓,增強交流,將基層戰略實施工作抓好抓實,全力推進戰略實施工作由省向基層深入細化。
29.紮實做好企業知識産權工作,為企業建立完善知識産權綜合管理制度提供宏觀指導。指導幫助有需求的企業制定企業知識産權戰略,指導企業建立完善知識産權綜合管理制度,進一步實施地方知識産權資産評估推進工程、中小企業知識産權戰略推進工程。實施中小企業知識産權評估與投融資服務計劃,加大知識産權優勢企業培育力度,做好知識産權託管工作,提供知識産權諮詢與服務,引導創新要素和知識産權資源向企業集聚,提高企業知識産權保護意識和風險防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