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與中國氣象局進一步加強中央財政人工影響天氣補助資金管理
近日,財政部與中國氣象局聯合印發《中央財政人工影響天氣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進一步加強中央財政人工影響天氣補助資金(以下簡稱人影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辦法》規定,人影補助資金管理應堅持中央適當補助,省級統籌安排,提高使用效益,強化監督檢查的原則。各省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以下簡稱人影作業)時,應首先從省級財力中安排作業資金,省級財政確有困難的可向中央財政申請補助。各省申請人影補助資金,應具備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人影作業計劃、比較完備的人影作業設施設備和業務指揮平臺以及科學規範的人影作業運行機制和業務流程。人影補助資金的分配綜合考慮氣象災害發生嚴重程度和當年天氣氣候預測情況、糧食生産等對人影作業的需求情況、省級財政資金安排情況及財力狀況等因素,向災情嚴重、作業需求大、財力弱的省適當傾斜。
《辦法》還明確要求,人影補助資金用於開展人影作業産生的飛機作業和地面保障費,催化劑、炮彈等購置和倉儲費,探測、通訊和指揮系統等設備保障費,不得用於高炮、火箭、雷達等大型設備和交通工具購置,以及其他應在部門預算中安排的支出。
人影作業是氣象防災減災和合理開發利用空中雲水資源的有效手段。從2009年起,財政部在中國氣象局部門預算內設立人影補助資金,極大帶動了人影作業在保障糧食生産、促進區域水資源補給、保障重大活動等方面效益的顯著提升。2012年,為進一步調動地方政府積極性,提升資金使用的時效性和靈活性,人影補助資金開始由中國氣象局部門預算轉列為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