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佈《關於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的意見》,就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進行部署。
園區是産業發展的集聚區,也是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能源資源消耗量大,節約潛力也較大。由於一些園區在前期規劃、建設階段沒有考慮循環經濟要求,資源利用效率不高,甚至成為污染物集中産生或排放的區域。迫切需要加快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
《意見》指出,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就是推進現有的各類園區按照循環經濟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減量化優先原則,優化空間佈局,調整産業結構,推行清潔生産,合理延伸産業鏈並循環鏈結,搭建共享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臺,創新組織形式和管理機制,實現園區土地集約利用,資源高效利用,企業間廢物交換利用、能量梯級利用、廢水循環利用,努力實現“零排放”或近“零排放”。
《意見》指出,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園區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是提高資源産出率,提升園區綜合競爭力的有效途徑;是加強環境保護,改善區域生態環境的重要措施。
《意見》提出了“十二五”期間園區循環化改造的目標:一是50%以上的國家級園區和30%以上的省級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二是培育百個國家循環化改造示範園區,示範、推廣一批適合我國國情的園區循環化改造範式、管理模式。三是循環化改造後園區的主要資源産出率、土地産出率大幅度上升,固體廢物資源利用率、水循環利用率、生活垃圾資源利用率顯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降低,基本實現“零排放”。
《意見》明確了園區循環化改造的主要任務,要求各地從空間佈局優化、産業結構調整、企業清潔生産、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環境保護、組織管理創新等方面,推進現有各類園區進行循環化改造,實現“七化”,即空間佈局合理化、産業結構最優化、産業鏈結循環化、資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礎設施綠色化、運行管理規範化。
《意見》提出了支持園區循環化改造的政策措施。一是中央財政將加大對園區循環化改造重點項目的支持力度。二是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將組織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示範工程,選擇一些基礎條件好、改造潛力大的園區進行循環化改造示範試點。三是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關於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投融資政策措施意見的通知》(發改環資[2010]801號)要求,加大對循環經濟發展的投融資支持力度。四是對循環化改造成效明顯的園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優先確定為“國家循環經濟示範園區”,並加強宣傳推廣。
《意見》提出了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的機制建設。
一是制定推進計劃。各地區要制定本地區園區循環化改造的推進工作方案.確定改造的目標、重點任務和推進措施,並推動指導各類園區制定循環化改造實施方案,督促各類園區開展循環化改造。
二是強化監督檢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園區循環化改造成效開展評估。對工作開展較好的地區在園區循環化改造示範工程、重點項目安排等方面優先考慮。
三是加強技術指導。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編制發園區循環化改造指南,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成立園區循環化改造專家組,對園區循環化改造提供技術服務指導。
四是創新改造模式。鼓勵園區引進或培育專業化公司為園區廢物管理提供“嵌入式”服務。鼓勵採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進園區及企業節能改造。鼓勵創新環境服務模式,積極推進污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的專業化、社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