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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公佈2012年部門預算及相關説明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24日 21時59分   來源:稅務總局網站

 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國家稅務總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部門預算表

    一.公共預算收支總表

    二.公共預算收入表

    三.公共預算支出表

    四.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國家稅務總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具體起草稅收法律法規草案及實施細則並提出稅收政策建議,與財政部共同上報和下發,制訂貫徹落實的措施。負責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徵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事後向財政部備案。

    (二)承擔組織實施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責任,力爭稅款應收盡收。

    (三)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中央與地方的稅權劃分並提出完善分稅制的建議,研究稅負總水平並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

    (四)負責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起草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草案並制定實施細則,制定和監督執行稅收業務、徵收管理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指導和監督地方稅務工作。

    (五)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履行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組織實施稅收宣傳,擬訂註冊稅務師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

    (六)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七)負責編報稅收收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開展稅源調查,加強稅收收入的分析預測,組織辦理稅收減免等具體事項。

    (八)負責制定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擬訂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金稅工程建設。

    (九)開展稅收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參加國家(地區)間稅收關係談判,草簽和執行有關的協議、協定。

    (十)辦理進出口商品的稅收及出口退稅業務。

    (十一)對全國國稅系統實行垂直管理,協同省級人民政府對省級地方稅務局實行雙重領導,對省級地方稅務局局長任免提出意見。

    (十二)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國家稅務局系統實行稅務總局垂直管理的領導體制,納入國家稅務總局部門預算編制的預算單位有四級,主要包括:稅務總局機關,總局直屬事業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各地(市、州、盟)國家稅務局,各縣(市、區、旗)國家稅務局。截至2011年底,國家稅務局系統共有3605個預算單位,幹部職工58.23萬人,其中,在職人員46.86萬人,離退休人員11.37萬人。

    第二部分 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部門預算表

表1  公共預算收支總表

 

單位:萬元

收      入

支      出

項目

預算數

項目

預算數

一、財政撥款收入

4,742,245.24

一、一般公共服務

7,363,850.28

 

 

        稅收事務

7,363,850.28

二、事業收入

21,165.40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

535,084.16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

535,084.16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三、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支出

10,118.32

 

 

        黨政機關恢復重建

10,118.32

四、其他收入

2,722,535.44

四、住房保障支出

456,913.68

 

 

      住房改革支出

456,913.68

 

 

         住房公積金

354,748.65

 

 

         提租補貼

23,350.77

 

 

         購房補貼

78,814.26

 

 

五、其他支出

8,528.38

 

 

         其他支出

8,528.38

 

 

 

 

本年收入合計

7,485,946.08

本年支出合計

8,374,494.82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1,628.68

結轉下年

294,091.38

上年結轉

1,181,011.44

 

 

 

 

 

 

        收入總計

8,668,586.20

          支出總計

8,668,586.20

 

表2 公共預算收入表

 

單位:萬元

科目編碼

科目名稱

合計

上年結轉

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

其他收入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201

一般公共服務

7,645,821.97

1,132,014.95

4,056,988.90

20,342.40

2,434,911.97

1,563.75

20107

  稅收事務

7,645,821.97

1,132,014.95

4,056,988.90

20,342.40

2,434,911.97

1,563.75

208

社會保障和就業

536,568.47

8,996.06

462,914.45

317.23

64,340.73

 

20805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

536,568.47

8,996.06

462,914.45

317.23

64,340.73

 

218

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支出

10,118.32

10,118.32

 

 

 

 

21806

  黨政機關恢復重建

10,118.32

10,118.3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67,549.06

21,353.73

222,341.89

505.77

223,282.74

64.9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67,549.06

21,353.73

222,341.89

505.77

223,282.74

64.93

2210201

      住房公積金

355,170.37

6,028.08

184,794.00

341.34

163,980.39

26.56

2210202

      提租補貼

23,350.80

295.61

899.89

161.00

21,994.30

 

2210203

      購房補貼

89,027.89

15,030.04

36,648.00

3.43

37,308.05

38.37

229

其他支出

8,528.38

8,528.38

 

 

 

 

22999

  其他支出

8,528.38

8,528.38

 

 

 

 

 

    合計

8,668,586.20

1,181,011.44

4,742,245.24

21,165.40

2,722,535.44

1,628.68

 

表3 公共預算支出表

單位:萬元

科目編碼

單位名稱(科目)

合計

基本支出

項目支出

201

一般公共服務

7,363,850.28

5,572,138.37

1,791,711.91

20107

  稅收事務

7,363,850.28

5,572,138.37

1,791,711.91

208

社會保障和就業

535,084.16

535,084.16

 

20805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

535,084.16

535,084.16

 

218

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支出

10,118.32

 

10,118.32

21806

  黨政機關恢復重建

10,118.32

 

10,118.3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56,913.68

456,913.6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56,913.68

456,913.68

 

2210201

      住房公積金

354,748.65

354,748.65

 

2210202

      提租補貼

23,350.77

23,350.77

 

2210203

      購房補貼

78,814.26

78,814.26

 

229

其他支出

8,528.38

8,528.38

 

22999

  其他支出

8,528.38

8,528.38

 

 

    合       計

8,374,494.82

6,572,664.59

1,801,830.23

 

表4 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單位:萬元

科目編碼

科目名稱

2011年預算執行數

2012年年初預算數

2012年預算數比2011年執行數

小計

當年財政撥款數

當年國庫集中支付結余數

增減額

增減%

1

2

3=4+5

4

5

6

7=6-3

8=7/3

201

一般公共服務

4,067,971.41

3,804,070.09

263,901.32

4,056,988.90

-10,982.51

-0.27%

20107

  稅收事務

4,067,971.41

3,804,070.09

263,901.32

4,056,988.90

-10,982.51

-0.27%

207

文化體育與傳媒

109.00

109.00

0.00

0.00

-109.00

-100.00%

20799

  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

109.00

109.00

0.00

0.00

-109.00

-100.00%

208

社會保障和就業

464,605.70

452,952.93

11,652.77

462,914.45

-1,691.25

-0.36%

20805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

464,605.70

452,952.93

11,652.77

462,914.45

-1,691.25

-0.3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2,278.00

215,632.51

6,645.49

222,341.89

63.89

0.0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2,278.00

215,632.51

6,645.49

222,341.89

63.89

0.03%

2210201

      住房公積金

184,794.00

179,704.15

5,089.85

184,794.00

0.00

0.00%

2210202

      提租補貼

836.00

826.90

9.10

899.89

63.89

7.64%

2210203

      購房補貼

36,648.00

35,101.46

1,546.54

36,648.00

0.00

0.00%

 

     合計

4,754,964.11

4,472,764.53

282,199.58

4,742,245.24

-12,718.87

-0.27%

 

表5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單位:萬元

科目編碼

科目名稱

合計

基本支出

項目支出

 

 

 

 

 

 

 

 

 

 

 

 

 

 

 

 

 

 

 

 

 

 

 

 

 

 

 

 

 

 

 

 

 

 

 

 

 

 

 

 

 

 

 

 

 

 

 

 

 

 

 

 

 

 

 

 

 

 

 

 

 

 

 

 

 

 

 

 

 

 

注:國家稅務總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預算,故本表無數據。

第三部分 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説明

    一、關於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公共預算收支情況的總體説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國家稅務局系統所有收入和支出均包含在國家稅務總局部門預算中。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收支總預算8668586.2萬元,比2011年增加194802.77萬元,主要是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增加了國家稅務局系統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工資和住房公積金等人員支出。

    二、關於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公共預算收入情況的説明

    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公共預算收入8668586.2萬元,其中:上年結轉1181011.44萬元,佔13.62%;財政撥款收入4742245.24萬元,佔54.71%;事業收入21165.4萬元,佔0.24%;其他收入2722535.44萬元,佔31.41%;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1628.68萬元,佔0.02%。

    三、關於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公共預算支出情況的説明

    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公共預算支出8374494.8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572664.59萬元,佔78.48%;項目支出1801830.23萬元,佔21.52%。

    四、關於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情況的説明

    (一)2011年財政撥款預算執行情況

    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財政撥款預算執行數總額為4754964.11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執行數為4472764.53萬元,當年國庫集中支付結余數282199.58萬元。

    (二)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

    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年初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為4742245.24萬元。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務——稅收事務”科目預算4056988.9萬元。反映國稅系統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而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部分項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國稅系統行政事業單位支出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項目支出包括國稅系統支出的稅務辦案經費、基建經費、稅務登記證和發票工本費、代扣代收代徵稅款手續費、金稅運行費、納稅服務宣傳經費、反避稅經費、發票搖獎試點經費等專項經費。

    2、“社會保障和就業——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科目預算462914.45萬元。反映國稅系統用於離退休幹部職工工資及管理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預算222341.89萬元。反映國稅系統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為幹部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和購房補貼支出。

    (1)住房公積金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是184794萬元,與上年持平。

    (2)提租補貼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是899.89萬元,比上年增加63.89萬元,主要是符合政策的支出略有增加。

    (3)購房補貼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是36648萬元,與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國稅系統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國稅系統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國稅系統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代徵地方政府稅費手續費收入、地方財政補助收入、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國稅系統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未完成而結轉到本年繼續按原用途使用的資金。

    (七)一般公共服務(類)稅收事務(款),反映國稅系統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稅收管理活動的支出。

    (八)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反映國稅系統用於離退休幹部職工工資及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支出(類)黨政機關恢復重建(款),反映國稅系統在汶川地震災區的行政事業單位災後恢復重建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國稅系統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用於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積金:指按照國家統一規定,按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提租補貼:指1999年按照《關於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行政事業單位提高房租增發補貼的通知》(國管房改字[1999]267號)規定向職工發放的租金補貼,人均標準90元/月。

    3、購房補貼:指1998年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之後,按照國家房改政策規定,向無房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

    (十一)其他支出,反映國稅系統部分單位的基本支出。

    (十二)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後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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