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溫家寶總理在2012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有關“穩妥推出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貨品種和相關金融衍生産品”的講話精神,近日中國證監會批准上海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上期所)開展白銀期貨交易。按照《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和《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在各項準備工作就緒和相關程序履行完畢後,中國證監會將批准上期所上市白銀期貨合約。
白銀是一種重要的貴金屬,並且用途十分廣泛。白銀的傳統用途是作為貨幣及製作工藝品和首飾。隨著現代工業的興起,白銀的應用領域從首飾、器皿、制幣業向照相、電子乃至國防、航天、醫藥等行業擴展,成為工業金屬家族中的一個重要成員,在國民經濟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按照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統計口徑,2010年我國白銀總産量累計達到11617噸,位居世界第一位;除用於投資儲存外,2010年全國白銀消費總量約5700噸,位居世界前三。
近年來,國際白銀價格波動劇烈。由於國內缺乏權威的價格信號來指導生産和經營,也難以規避價格波動的風險,因此我國白銀的生産、消費、貿易企業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迫切需要開展期貨交易來發現價格並進行套期保值。在我國開展白銀期貨交易,一是有利於優化白銀的價格形成機制,指導白銀上下游企業合理安排生産和經營,促進白銀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場的供求平衡;二是可以為白銀生産、消費、貿易企業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風險控制手段,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增強市場競爭力,推動相關行業的穩步發展;三是有利於促進我國白銀産業結構調整,交易所嚴格的品牌註冊制度對企業産品質量的提高及規模化生産具有積極作用;四是有利於健全我國貴金屬期貨序列,促使期貨市場更好地為國民經濟服務。
經過認真研究和深入調研,根據現貨市場的實際情況和期貨合約設計的技術要求,上期所已經完成了白銀期貨合約的前期設計工作,確定了通用性強、流通量大的合約標的,擬定了較為嚴格的交易、結算和交割制度,論證了保證金、漲跌停板和持倉限額制度等風險控制措施。中國證監會將在市場風險可測、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批准上期所上市白銀期貨合約,並指導和督促上期所和期貨公司認真做好白銀期貨上市前的培訓和投資者教育工作,確保白銀期貨交易的平穩上市和安全運行。
關於同意上海期貨交易所開展白銀期貨交易的批復
上海期貨交易所:
你所《關於開展白銀期貨交易的請示》(上期發 [2011]122號)收悉。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和《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所組織白銀期貨交易。
二、合約具體掛牌時間在我會批復相關合約後,由你所根據市場狀況和各項準備工作進展情況確定。
請你所統籌安排,精心組織,進一步做好上市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注意防範和妥善化解可能出現的市場風險,確保白銀期貨的順利推出和平穩運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