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深入落實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有關要求,進一步規範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以下簡稱“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嚴厲打擊規避招標、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就加強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監管有關重點工作提出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要依法履行招標投標監管職責,做好招標投標監管工作。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招標投標過程監督和標後監管,形成“兩場聯動”監管機制,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有形市場(招標投標交易場所)建設,推進招標投標監管工作的規範化、標準化和信息化。加強與紀檢監察部門的聯動,加強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探索引入社會監督機制,建立招標投標特邀監督員、社會公眾旁聽等制度,提高招標投標工作的透明度。
指導意見明確,要加快推行電子招標投標,提高監管效率。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推行電子招標投標的重要意義,統一規劃,穩步推進,避免重復建設。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積極探索完善電子招標投標系統的同時,應當逐步實現與行業註冊人員、企業和房屋市政工程項目等數據庫對接,不斷提高監管效率。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功能建設、維護等方面給予政策、資金、人員和設施等支持,確保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建設穩步推進。
指導意見指出,要建立完善綜合評標專家庫,探索開展標後評估制度。今年年底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建立全國房屋市政工程項目綜合評標專家庫,研究制訂評標專家特別是資深和稀缺專業評標專家標準及管理使用辦法。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在2013年6月底前將本地區的房屋市政工程項目評標專家庫與全國房屋市政工程項目綜合評標專家庫對接,逐步實現評標專家資源共享和評標專家異地遠程評標,為招標人跨地區乃至在全國範圍內選擇評標專家提供服務。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研究出臺評標專家管理和使用辦法,健全完善對評標專家的入庫審查、考核培訓、動態監管和抽取監督等管理制度,加強對評標專家的管理,嚴格履行對評標專家的監管職責。研究建立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標後評估制度,推選一批“品德正、業務精、經驗足、信譽好”的資深評標專家,對評標委員會評審情況和評標報告進行抽查和後評估,查找分析專家評標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評價建議,不斷提高評標質量。對於不能勝任評標工作或者有不良行為記錄的評標專家,應當暫停或者取消其評標專家資格;對於有違法違規行為、不能公正履行職責的評標專家,應當依法從嚴查處、清出。
對於如何利用好現有資源,充分發揮有形市場作用,指導意見明確,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從實際出發,進一步完善有形市場服務功能,並按照“統一進場、集中交易、行業監管、行政監察”的要求,加強對有形市場的管理,創新考核機制,強化對有形市場建設的監督、指導,嚴格規範有形市場的收費,堅決取消不合理的收費項目,及時研究、解決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繼續做好與紀檢監察及其他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工作。
指導意見強調,要加強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管理,規範招標投標市場秩序。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依法嚴格執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市場準入和清出制度,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動態監管,嚴肅查處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挂靠出讓資格、泄密、弄虛作假、串通投標等違法行為。對於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要按照相關規定,及時記入全國建築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記錄,通過全國建築市場誠信信息平臺向全社會公佈,營造“誠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市場氛圍。
此外,指導意見還提出,要加強招標公告管理,加大招標投標過程公開公示力度。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招標人應當通過有形市場發佈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有形市場應當建立與法定招標公告發佈媒介的有效鏈結。要進一步健全中標候選人公示制度,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在有形市場公示中標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