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晚,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做客中央電視臺,參加“社會與法”頻道為世界知識産權日特別製作的《我建議》節目。閻曉宏表示,國家版權局在承擔起草《著作權法》修訂草案工作時,一直堅持開門修法並遵循獨立性、平衡性和國際性三個原則,同時兼顧國家、權利人、使用者和社會公眾四方面利益。
閻曉宏在節目中首先明確表示,國家版權局不是立法機構。依據國家立法程序規定,國家版權局只承擔起草《著作權法》修訂草案工作,在徵求社會各界意見並進行完善後將向國務院提交,以便提請全國人大審議,並不是個別人誤解的“修訂草案即將成為法律實施執行”。
針對節目主持人提出的如何看待《著作權法》修訂草案引發目前社會各界爭議和熱議現象時,閻曉宏評價説:這是正常反應,也是件好事,説明我國自1991年實施《著作權法》20多年來,版權保護意識已深入人心,權利人與産業界、社會公眾都高度重視著作權法法律法規的制定。社會各界所爭議的一系列問題,其實歸納起來主要是權利和權利使用的問題。《著作權法》是一部平衡權利和使用的法律,既要有利於保護創造,也要有利於促進運用,還要有利於滿足公眾精神文化需求。因此,國家版權局在起草修訂草案時一直立足於深入研究各方利益訴求,以便準確把握《著作權法》利益平衡,妥善處理好保護著作權、保障傳播和促進消費的關係。目前有一些音樂人對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有一些看法和意見,這也是正常的。但閻曉宏認為,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在我國仍然處在起步階段,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作為一種制度設計,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是有必要的,我們應該滿腔熱情支持它,促進其在不斷改進中向前發展。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建立在作者或權利人授權基礎上的,要科學地管理,取得權利人的信任,有效地為權利人服務,當然,也要接受權利人和相關政府部門的監管。
在節目中,閻曉宏還表示,從我國知識産權制度發展的歷程來看,其整體是在不斷前進的。著作權問題不僅僅是法律問題,也是經濟與社會問題。對於侵權盜版,不管是傳統盜版還是網絡數字盜版,國家版權局都會予以嚴厲打擊,時刻都不會放鬆這項工作,無論是在行政打擊還是司法打擊方面,都會進一步加大力度。近幾年,國家版權局與高檢、高法、公安等部門加大協同作戰力度,特別是在自2010年10月開展的“雙打專項行動”中,以侵犯著作權罪追究了一批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起到了震懾作用。
參加《我建議》節目的嘉賓還有,音樂人高曉松、音著協副總幹事劉平、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王遷、中國互聯網協會副秘書長石現升及媒體評論員郭松民等,大家在現場就《著作權法》修訂草案中引發爭議的問題進行了熱烈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