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出臺《關於全面落實砂石運輸船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以往對砂石運輸船舶的有效監管基礎上,要求進一步建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實現對砂石運輸船舶科學監管。
《意見》提出,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將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砂石運輸船網格化管理機制、專項巡查執法機制和安全隱患排查機制。通過網格化管理機制的建立,科學分配海事系統各基層執法單位責任網格,保證轄區內砂石運輸船活動水域都有相應網格對應,將砂石運輸船舶管理責任到艇、到崗、到人,做到覆蓋砂石裝卸碼頭、涉水工程作業現場和砂石運輸過程的監督檢查,消除監管盲區。
同時,要制定砂石運輸船專項巡查執法計劃,將採砂點、卸砂點、砂石運輸路線和涉水工程施工作業現場作為重點檢查範圍,明確巡查次數、巡查範圍,通過海上巡航和AIS、VTS、CCTV對船舶的動態監控系統,及時發現、處理砂石運輸作業非法行為,對擅自改裝從事運(採)海砂的船舶、“三無”船舶、超載船舶和不適航船舶要依法嚴處。
根據《意見》安排,海事部門還將加強涉水工程建設、施工單位,砂石運輸船舶的準入管理。同時,針對涉水工程建設和施工單位及砂石運輸船存在的各種違法行為,進一步健全約談和獎勵制度,確保企業落實安全生産主題責任。
部海事局要求各級海事機構,健全海事部門協調、地方政府牽頭負責的聯合執法機制,定期不定期聯合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集中處理、依法嚴懲一批非法違法行為,關閉取締一批非法違法經營和建設單位,震懾非法砂石運輸行為,從源頭和現場兩個方面嚴防砂石運輸船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