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甘肅省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在全省普惠的基礎上,對集中連片特困地區58個貧困縣農村貧困家庭具有本地戶籍、年均純收入在2300元以下、患有7種重特大疾病的患者,提高醫療救助標準,並實行即時結算。
這7種重特大疾病分別為:兒童先天性心臟病、兒童急性白血病、兒童腦癱、臨床可治愈的5類重度精神病、婦女乳腺癌、宮頸癌、老年性白內障。其中,新納入救助範圍的為老年性白內障患者,救助標準為2000元,其餘6種疾病救助標準分別上調為8000元至6萬元不等。
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衛生廳確定有資質的二級及以上醫院,為7種重特大疾病診療的省級定點醫院;各市州和有條件的縣市區確定兩家有資質的醫院為當地定點醫院,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省、市民政、衛生部門與定點醫院簽訂7種重特大疾病診療協議。患者按照就近原則,去定點醫院診療。結算方式由原來的“醫後救助”改為一站式“即時結算”救助,患者出院時可直接在醫療機構核報醫療費。參加新農合的患者,出院結算不設起付線,不受新農合用藥目錄和診療項目限制,新農合直接報銷定額補助標準的70%,其餘部分由民政部門按不同救助標准予以救助;沒有參加新農合的患者,則享受民政部門的相應醫療救助。(記者宜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