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日從福建省交通運輸廳獲悉,福建省交通運輸廳近日出臺《進一步加快前期加大力度推進交通重點項目建設十條措施》,採取簡政放權、創新農村公路建設機制、傾斜支持欠發達地區等十大舉措,推動交通建設攻堅戰加速實施,確保超額完成全年800億元投資計劃。
簡化項目前期工作程序。高速公路、港口航道、陸島交通項目,福建省交通運輸廳不再單獨組織行業審查,改為與福建省發展改革委聯合組織項目“工可”審查,直接出具行業審查意見。普通公路項目以規劃代立項,依據審定的路線規劃,國省幹線直接編制“工可”,“鎮鎮有幹線”項目直接開展一階段施工圖設計;鼓勵國省幹線以設區市為單位推行“一路一工可”,“鎮鎮有幹線”項目推行“一縣一工可”。
下放項目審核審批權限。除法律法規或國家部門明確規定以外,全省規劃內的普通公路項目“工可”審查、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批、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等權限,全部下放設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執行。
支持規劃內項目儘早開工。新規劃的“八縱十一橫十五聯”普通國省幹線未達二級標準的新建改建項目、“鎮鎮有幹線”規劃內未達三級標準的新建改建項目、“十二五”規劃建設的航道及防波堤等港口公共設施項目,具備條件開建的,全部納入當年省級投資計劃,按政策給予支持。
創新農村公路建設管理機制。對規劃內的農村公路建設、危橋改造和安保工程,推行“資金年初切塊預撥、項目地方確定、完工報省抽檢核銷”的管理機制,以增加地方安排項目的自主權和靈活性。
加強資金保障力度。傾斜支持一般發展水平縣、扶貧開發重點縣的國省幹線、農村公路、客運站場建設及農村客運車輛、城市公交車輛更新;對原中央蘇區縣、革命老區縣的普通公路建設、危橋改造、渡改橋、安保工程的省補標準,分別上浮10%、5%。加快省級補助資金撥付,開工項目爭取上半年省補資金撥付70%以上,保障資金銜接項目實施進度。
推行機關幹部下基層。今年列為省級交通建設攻堅的108個項目,全部都有廳級領導挂鉤和處級幹部現場駐點,要求廳領導每年至少有2個月到工地基層督促、協調、調研,處級幹部每年基層駐點時間不少於3個月。開展攻堅工程考評,把考評結果與評先評優、幹部使用等獎懲挂鉤。(記者 吳宏雄 通訊員 陳昌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