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甘肅省政府新聞辦5月7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截至4月25日,全省“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及提高農村五保供養省級補助標準”為民辦實事任務已全面完成,有效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據了解,甘肅省委、省政府連續六年把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列入為民辦實事項目。今年年初,甘肅省再次將“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及提高農村五保供養省級補助標準”確定為為民辦實事之一,由民政部門牽頭、財政部門協助承辦。
發佈會上,甘肅省民政廳副廳長郭華峰就為民辦實事完成情況進行了簡要通報。據介紹,目前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標準提高15.5%、達到260元,保障標準最高的蘭州市五個區為354元,最低的天水、白銀、平涼、慶陽、定西、隴南、甘南、臨夏等8個市州的47個縣為213元。月人均補助水平提高13%、達到235元,月補助水平最高的蘭州市城關區為320元。全省城市低保保障人數達到86.9萬人,佔全省非農業人口的12.9%。全省農村低保平均保障標準提高35.8%、達到1488元,其中蘭州市城關區保障標準最高達到4248元;月人均補助水平提高16%、達到89元。全省農村低保保障人數達到326.5萬人,佔全省農業人口的16.7%。全省農村五保供養省級補助標準由上年年人均1400元提高到1800元,市、縣配套資金每人每年不低於600元,提高標準後全省農村五保供養年人均標準最低為2400元,其中嘉峪關市五保供養標準每人每年達到7200元,蘭州市安寧區五保供養標準每人每年達到4800元。
據介紹,甘肅省民政部門今後將進一步加大城鄉低保工作規範化管理力度,探索建立居民家庭收入比對和責任追究機制,指導試點縣認真完成試點任務,繼續加大督促檢查工作力度,深入推進全省社會救助體系的規範化建設。(記者 朱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