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同意,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決定今年5月底前在全區開展打擊違法違規勘查開採礦産資源行為專項行動。此次行動以2011年度土地變更調查確定的礦産資源疑似違法違規數據為基礎,重點打擊四種違法違規行為。
——全面打擊查處無證勘查開採礦産資源行為。對每一宗違法違規勘查開採行為,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和“不留人員、不留設備、不留工棚,毀閉礦窿、礦坑”的要求,確保違法違規勘查開採行為的查處整改落實到位。
——嚴肅查處以採代探等違法勘查行為。對存在以採代探、不按照批准的勘查實施方案和勘查規範施工的行為,責令限期整改,沒收違法所得,依法處罰。限期整改不合格和拒不停止以採代探等行為的,依法吊銷或登出勘查許可證。
——深入清理超越批准礦區範圍開採礦産資源行為。對超越批准範圍開採礦産資源行為,責令退回本礦區範圍開採,賠償損失,沒收違法所得,密封越界的井巷工程,依法進行處罰。拒不退回本礦區範圍內開採的,依法吊銷採礦許可證。
——嚴肅查處破壞礦産資源行為及勘查開採礦産資源導致環境嚴重破壞的行為。對無證採礦、越界採礦、以採代探造成礦産資源破壞,以及採取破壞性開採方法採礦造成礦産資源破壞的,依照法律規定將直接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
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表示,對地方行政主管部門在專項行動中工作不力,導致轄區內違法違規勘查開採礦産資源現象得不到有效治理,或隱瞞不報、有案不查、查處不力、幕後縱容支持的,要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唐廣生 通訊員 李欣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