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防汛期各類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近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下發通知,要求切實加強汛期安全生産工作。
一是提高認識,加強汛期安全生産工作領導。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以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高度重視汛期強降雨、洪水、颱風、強熱帶風暴、泥石流、山體滑坡、雷電、高溫、高濕等自然災害對安全生産工作帶來的不利影響,充分認識做好汛期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汛期安全生産工作擺到重要位置抓實抓好。要強化組織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發動、早準備,尤其要加強各類搶險救援物資的儲備工作,確保汛期安全生産。
二是突出重點,做好各行業領域汛期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針對汛期安全生産工作的特點,抓住重點地區、行業領域、單位、部位、場所,深入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組織一次全面細緻的拉網式排查,對檢查出的隱患和問題要強化措施,限期整改。
三是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值守和處置工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高度重視應對自然災害各項預案的編制和完善工作,並加強演練,做到超前謀劃、週密部署。同時,要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協作配合,特別是加強與氣象、海洋、地質、水利、地震等部門的聯絡,完善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應急聯動機制。
四是落實責任,加強汛期安全生産的監督檢查工作。各級負有安全生産監管監察職責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監督檢查,督促相關企業落實防汛搶險的各項措施和要求,及時解決處理防汛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責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學防範。要認真組織開展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廣覆蓋的汛前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有關地區、部門、單位及時予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