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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廣東分署試點取消省內跨關區外發加工保證金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5月15日 09時48分   來源:南方日報

    廣東省內海關跨關區外發加工免收保證金試點工作于昨日(5月11日)正式啟動。記者從海關廣東分署獲悉,即日起,企業在廣東省內海關之間開展跨關區外發加工業務,海關可不再收取保證金或銀行保函。海關廣東分署估計,新政將惠及全省近3萬家加工貿易企業,預計一年可減免企業佔壓資金數十億元。

    “這是海關在《海關總署廣東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設全國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示範區,推進轉變發展方式合作備忘錄》框架下,推進珠三角建設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示範區,實實在在幫助企業減負增效的又一項重要舉措和重大突破。”海關廣東分署有關負責人表示。

    海關不再收取保證金或銀行保函

    受經濟大環境影響,近年來廣東省內加工貿易産業鏈不斷延伸,産業鏈上下游涌現越來越多的加工企業,並向生産精細化、專業化發展,對外發加工的需求急劇上升,跨關區外發加工情況相當普遍。

    “比如,外發加工貿易貨物從香港文錦渡出發,經皇崗口岸到廣州,要先後經過深圳海關、黃埔海關、廣州海關三個直屬海關關區,按現行政策,外發加工業務跨關區的,應當向海關提供相當於外發加工貨物應繳稅款金額的保證金或者銀行保函。這就使企業在資金週轉、加工效率方面承擔著較大壓力和困難。”

    而這一問題在廣東尤為突出。海關廣東分署負責人介紹,目前全國除福建、浙江、遼寧及內蒙古有兩個直屬海關外,其它地區都只有一個直屬海關,而廣東一省,卻有包括深圳、廣州、黃埔、珠海等在內的7個直屬海關。“作為進出口大省和加工貿易大省,廣東外發加工企業省內跨關區經營行為發生頻率最高、涉及金額最大,使得廣東在同一政策環境下,一開始就輸在了起跑線上。”

    為解決這一問題,鼓勵企業提升産業層次,新政規定,即日起,對廣東省內跨關區外發加工視作同一關區免收保證金。今後,凡是資信良好的B類及以上企業在廣東省內海關之間開展跨關區外發加工業務,海關可以不再收取保證金或銀行保函。

    “集中申報”簡化審批流程

    與保證金減免政策配套推出的,還有海關從即日起在全省範圍內推廣實施的外發加工“集中審批”試點改革。

    “受金融危機影響,很多外發加工企業目前接到的多為短期訂單,一個月內會有多次進出口行為,如果逐次審批,將極大影響企業生産流通效率。”廣東分署負責人表示,試點“集中審批”改革,企業只要每年在海關集中申請一次即可在一年內多次外發,大大簡化業務手續。

    同時,海關也同步擴大了對加工貿易貨物內銷“集中申報”模式的適用範圍,將從此前東莞的試點推廣到全省。採取“集中申報”模式後,企業可以在完成與國內客戶的交易後,再據實向海關辦理納稅手續,在尋找客戶、議價、開拓國內市場等方面變得更靈活自主。

    據稱,該模式推廣後,原來只有1500多家大型聯網監管企業內銷時享受到的海關監管便利,將進一步覆蓋到全省2萬多家中小型加工貿易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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