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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於加強汛期學校防災減災工作預警通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5月15日 14時14分   來源:教育部網站

    近日,受強降雨影響,甘肅、湖南等地出現校舍損毀以及因房屋、圍墻倒塌造成學生傷亡的事件,暴露出當前學校防災減災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環節。目前我國已進入山洪、暴雨、雷擊、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多發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按照《教育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1—2015年〉的實施意見》(教發〔2012〕4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2年防災減災日有關工作的通知》(教發廳〔2012〕4號)等文件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及早防範、及早部署,確保學校安全、師生安全。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與氣象、國土、建設、防汛抗旱等部門的聯絡,密切關注災害預報信息,在汛期來臨之前落實好各項措施。汛期災害易發地區的各級各類學校要切實做到“四個一”,即召開一次專門研究汛期安全的工作會議,開展一次防汛主題安全教育,組織一次防汛演練,進行一次校舍及水電管網設施等防汛安全排查。要重視學生在上下學途中的安全,加強防溺水教育,保持與學生家長的密切溝通。要重點做好山洪、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防範工作,及時化解不安全因素,嚴禁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針對災害情況,進一步完善防汛工作預案,落實人員和物資保障,明確預警信號、警示標誌、疏散轉移路線、安置地點、應急聯絡等措施。在險情發生時,學校管理人員和教師要各司其責,責任到人,有序組織學生安全撤離,必要時採取停課、調整上課時間、轉移學生等措施,確保學生安全。寄宿制學校要有專門人員在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值班制度,配備必要通訊設施以便及時報告險情,在危險情況下及時組織學生疏散到安全地域等待救援。

    各單位一把手是防災減災工作第一責任人。一旦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重大災情,學校主管部門必須在第一時間啟動調查機制,對防災減災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認真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及時上報。對因制度不完善、教育不到位、應急值守職責未落實等原因造成重大損失或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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