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國家海洋局發出《關於做好2012年汛期海洋防災減災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做好2012年汛期海洋防災減災工作,有效降低海洋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沿海地區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一是要充分認識今年汛期海洋防災減災工作的重要性。據預測,2012年汛期在我國沿海登陸的熱帶氣旋個數、強度將強于往年,半數以上達到颱風級別。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應急預案和各項制度,切實落實責任制,圓滿完成各類海洋災害的應對工作。
二是要加強汛期海洋觀測系統運行管理工作。各有關部門要組織相關的海洋觀測機構,在確保觀測人員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開展加密觀測,觀測數據須在1小時內傳輸到相關的海洋預報機構。各單位要做好儀器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確保資料傳輸暢通。
三是要強化海洋災害預警信息發佈工作。各級海洋預報機構要密切關注天氣形勢和海洋災害發生發展動態,及時發佈各種海洋災害預警報和實況速報,為有關部門的防災減災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四是要加強海洋災害應急值班和信息報告工作。在汛期,各級海洋預報機構要嚴格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通訊暢通。
五是要做好災情收集和上報工作。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海洋部門應完善海洋災情調查隊伍,在做好災害應對工作的同時要儘快組織開展海洋災害調查、災情收集和災情上報工作。
《通知》要求,要認真總結近年海洋災害應對的成功經驗,在5月開展一次汛前海洋防災減災自查工作,並於5月30日前以書面形式將自查報告報送國家海洋局海洋預報減災司。承擔漁業生産安全環境保障服務系統和海洋災害視頻監控系統建設任務的有關單位要將相關工作進展情況一併報送。(記者 高 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