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具體落實《2012年政府工作報告》有關農村金融的改革任務,推進農村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探索農村金融服務的新途徑和新模式,加大對“三農”支持力度,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人民政府聯合印發《關於在浙江省麗水市開展農村金融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銀發[2012]82號),決定在浙江省麗水市開展農村金融改革試點工作,並同意實施《麗水市農村金融改革試點總體方案》。
隨著我國農村市場經濟的深化發展,部分地區深化農村金融改革願望十分強烈。由於我國農村地區差異大,農村金融涉及面廣,通過選擇合適地區開展農村金融改革試點,引導地方政府加大推動農村金融科學發展力度,綜合協調金融部門和市場主體,共同探索農村金融多層次發展的內容和形式,建立低成本、廣覆蓋、可持續、風險可控、適度競爭的現代農村金融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浙江省麗水市在開展農戶林權抵押貸款、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和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2011年9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提出在麗水市開展農村金融改革試點的要求。經認真深入研究,中國人民銀行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決定開展麗水市農村金融改革試點,並制訂了《麗水市農村金融改革試點總體方案》,重點探索創新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完善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加強金融産品及服務創新、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等內容。
《通知》明確中國人民銀行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推動麗水市農村金融改革試點,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和麗水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有關工作。《通知》還要求,麗水市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條件,在工作中不斷完善試點總體方案,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保障措施,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並取得實效。對試點中有重大政策突破的事項,嚴格按照“一事一報”原則,經批准後實施。
附件:中國人民銀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在浙江省麗水市開展農村金融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銀發〔2012〕8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