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日前聯合出臺《福建省企業技術創新團隊資助暫行辦法》。這是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化的若干意見》中提出的相關要求,新出臺的引進培育一批高水平企業技術創新團隊、提升福建省重點産業技術持續攻關能力和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政策措施。
該辦法對申請資助的企業技術創新團隊進行了界定。企業技術創新團隊須符合《海西産業人才高地建設實施辦法》中所規定的關於企業人才高地的申報條件。申請研發項目資助的企業技術創新團隊原則上應從近3年獲批的海西企業人才高地中産生。
企業技術創新團隊實行領軍人才申報制。企業技術創新團隊領軍人才可優先申報省科技計劃項目,不受推薦單位申報數量的限制。 對於符合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高端裝備製造、節能環保、新能源、生物與新醫藥、海洋高新等新興戰略性産業,做出傑出貢獻、研發産品具有特別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企業技術創新團隊,省科技廳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特別支持。
根據辦法,省科技廳將組織專家對企業技術創新團隊申報項目進行評審,擇優立項支持;重點支持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主導産品,主導産品應具有較好的經濟、社會效益。
申報對象應如實填寫福建省科技計劃項目申請書並附相關證明材料,由所在企業審核蓋章後,由歸口管理部門匯總推薦上報。 研發補助資金的申請和管理參照《福建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執行,並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記者 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