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安徽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進一步深化煤礦整頓關閉工作意見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意見》要求綜合運用經濟、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建立小煤礦正常退出機制,淘汰落後産能,推進煤礦生産集約化、採掘機械化和安全質量標準化,促進煤礦安全生産和煤炭工業健康發展。
近年來,通過深化煤礦整頓關閉工作,煤礦瓦斯、水害防治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煤炭開採的秩序繼續保持穩定,未批先建、“三超”、證照不全生産、停産整頓擅自恢復生産、封頭封面逃避檢查等非法違法生産和建設的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意見提出,淘汰9萬噸/年以下小煤礦。 “十二五”期間,蕪湖、馬鞍山、宣城、銅陵、安慶、池州等市煤礦全部退出,淮南、淮北、宿州等市不符合條件的小煤礦全部退出。到“十二五”末,全省小煤礦數量控制在50對以內。大中煤礦全部達到安全質量標準化2級以上標準;小煤礦全部達到安全質量標準化3級以上標準,其中,2級以上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達到80%以上。小煤礦通過機械化改造、資源整合等方式提高機械化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十二五”末,全省煤礦百萬噸死亡率控制在0.3以下,小煤礦百萬噸死亡率控制在1以下,全省煤礦安全生産狀況明顯好轉。
意見強調,嚴格準入門檻,加快産業升級;規範生産建設行為,鞏固依法辦礦成果;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堅決整頓治理、關閉取締非法和不符合安全生産條件的煤礦。完善經濟政策,穩妥實施退出轉型。省和産煤市、縣(市、區)政府設立煤礦關閉退出專項資金,以獎代補,重點用於2012年至2014年底前關閉退出煤礦的補償、職工安置、消除安全隱患等。(記者 吳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