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關於促進節能家電等産品消費的決定精神,近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下發了《關於印發〈節能産品惠民工程高效節能平板電視推廣實施細則〉的通知》和《關於印發〈節能産品惠民工程高效節能房間空氣調節器推廣實施細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將採取財政補貼方式,支持高效節能平板電視和節能空調的推廣使用。
《通知》規定,支持推廣的高效節能平板電視為能效1級的液晶電視和等離子電視,且能效指數分別達到1.7及以上水平、1.4及以上水平,被動待機功率不大於0.5瓦。支持推廣的高效節能空調為能效等級2級及以上,額定製冷量在14000W以下,氣候類型為T1的分體式房間空氣調節器。推廣期限暫定為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
《通知》明確,中央財政根據各類産品特點、高效節能産品與同類産品的成本差異、促進擴大節能産品消費等情況分類分檔給予補貼,其中:液晶電視為100元/臺~400元/臺,等離子電視為250元/臺~400元/臺,定速空調為180元/臺~330元/臺,轉速可控性空調為240元/臺~400元/臺。
《通知》指出,企業是推廣節能産品的責任主體。消費者在購買産品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簽署已獲得補貼並承諾配合有關檢查意見後,由推廣企業及時將補貼資金兌付給消費者,並與中央財政據實進行清算。
同時,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加大對節能産品質量、能效水平、推廣産品數量、兌付補貼情況的監管力度,對生産不合格産品、虛標産品能效等級的企業以及編造虛假推廣信息騙取補貼資金的生産企業及流通企業和銷售網絡給予扣回補貼資金、罰款、取消推廣節能産品資格等處罰。
初步預計,推廣高效節能平板電視和節能空調將拉動消費1350多億元,實現年節電約120億千瓦時,折合標準煤400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