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
為與全國同步實現全面小康社會凝聚力量
省委常委、副省長李建華
甘肅既是多民族交匯融合的地區,又是與新疆、青海、寧夏、內蒙古等省(區)接壤且關係密切的地區,做好民族團結進步工作對促進西北地區民族團結、繁榮發展和邊疆穩固,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是甘肅省堅持多年、被實踐證明是加強民族工作的好做法,一定要持之以恒地堅持下去,並不斷賦予創建活動新的內容和新的形式。剛剛召開的省第十二次黨代會,把推動科學發展、轉型跨越、民族團結、富民興隴作為大會的主題,提出要努力建設經濟轉型跨越發展、社會和諧穩定發展、民族共同繁榮發展、生態綠色持續發展的幸福美好新甘肅。這是省委對甘肅省民族工作重要性判斷的新昇華,為做好甘肅省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動力。甘肅省各級和廣大黨員幹部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對做好民族團結進步的工作部署上來,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創建活動,努力為甘肅省與全國同步實現全面小康社會凝聚力量。
一、進一步認識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對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意義
自2004年在甘肅省範圍內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以來,甘肅省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取得了顯著成績。民族政策法規進一步完善,民族地區經濟發展明顯加快,民族地區各項社會事業長足進步,少數民族幹部人才隊伍不斷壯大,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進一步鞏固和發展。與全國同步實現全面小康社會重點是經濟發展,難點在縣域經濟和農村經濟,集中體現在農民增收難上,難中之難在貧困地區,貧困地區的難點在民族區域。沒有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小康,就沒有甘肅省的全面小康,沒有甘肅的全面小康,全國的全面小康社會建設就是不完整的。甘肅省各級一定要從戰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民族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把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作為做好民族工作的有力抓手,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不斷推動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新發展,努力使民族工作更加有效、民族關係更加和諧、民族團結更加鞏固。
二、認真做好甘肅省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各項工作
甘肅省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要以貫徹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為主線,以做好新形勢下的民族工作為主題,突出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時代特色、實踐特色,進一步提升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影響力、親和力和感召力。(一)圍繞宣傳教育開展創建活動。要在全社會繼續深入開展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和黨的民族政策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各族群眾珍惜和維護民族團結的自覺性、堅定性,增強對中華民族的認同感,使“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的思想進一步深入人心。要堅持面向基層、面向群眾開展經常性宣傳教育活動,把機關、企業、社區、鄉鎮、學校等作為開展創建活動的主陣地、主渠道,在全社會形成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的良好氛圍。要精心設計體現時代要求和群眾需求的宣傳載體,創造符合自身特點、切實可行的宣傳形式,吸引群眾自覺地參加到民族團結的宣傳活動中來,進一步增強宣傳活動的親和力和感召力。(二)圍繞跨越發展開展創建活動。促進民族地區加快發展、改善少數民族群眾生産生活條件是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重要任務。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的勝利召開為甘肅省民族地區的跨越發展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要把黨的各項民族政策貫徹落實好,促進民族地區共同繁榮發展。要推動“兩個共同”示範縣(市、區)建設,在全社會形成一心一意謀發展、聚精會神搞建設、齊心協力奔小康的良好局面。要建立健全支持少數民族地區加快發展的長效機制,推動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發展和各族人民群眾持續增收。(三)圍繞民生問題開展創建活動。認真傾聽群眾的呼聲,及時反映群眾的意願,主動關心群眾疾苦,幫助群眾解決生産生活中的實際困難,解決好群眾切身利益。努力解決好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特困群眾的脫貧問題,紮實有效地解決牧區、邊遠山區行政村通電、行路、飲水等特殊困難,真心實意地解決教育、文化、衛生、就業、社會保障等民生問題。要更加重視維護少數民族群眾的切身利益,加強市場經濟條件下城市少數民族外來人口的服務管理,建立健全各級民族工作網絡,深入開展經常性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努力使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成效更好地體現在為各族群眾謀利益上,使廣大少數民族群眾深切地感受到創建活動帶來的實惠。
三、努力形成推動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強大合力
要積極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推動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進一步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民族工作部門綜合協調、各部門密切配合、廣大群眾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推進民族工作社會化。要不斷完善維護民族團結的教育培訓機制、表彰獎勵機制、不穩定因素排查上報機制、突發事件應對機制等機制建設,切實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要大力培育、表彰和宣傳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典型,在全社會形成關心、支持、參與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濃厚氛圍。要樹立品牌意識,進一步推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品牌化、創新化、實效化,在集中精力抓好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活動的同時,注意推動全年各項工作的深入開展,堅持集中抓和全年抓相結合,做到以月促年,推動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取得新輝煌,為與全國同步實現全面小康社會凝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