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月28日)下午,廣東省政府召開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聯席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貫徹落實民政部等八部委《關於在全國開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部署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副省長劉昆出席會議並講話。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聯席會議19個成員單位負責同志參加會議。省民政廳彙報了全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情況。
活動歷時一年
會議強調,流浪未成年人是最需要社會共同關心關愛的特殊弱勢群體。及時有效救助保護流浪未成年人,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民政部等八部委在全國聯合開展以“保護兒童、告別流浪”為主題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體現了黨和政府對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重視和保護。此次活動歷時一年,時間跨度大,牽涉部門多,工作任務重,廣東省作為流動人口大省,任務更為艱巨。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圍繞“力爭到2012年底基本實現城市街面無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標,以“預防為主、標本兼治”為指導方針,以打擊整治、主動救助、教育矯治、回歸安置、源頭預防等關鍵環節為重要抓手,推動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及時接送流浪孩子回家。
實施分類救助保護
會議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落實中央和省的決策部署,積極主動開展工作。要加強街頭救助保護工作。各地民政、公安、建設城管、衛生等部門要抽調精幹人員,聯合組成流動服務隊,開展拉網式巡查救助,及時發現、解救、救助流浪未成年人。要實施分類救助保護。對暫時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流浪未成年人,要通過救助保護機構照料、社會福利機構代養、家庭寄養等多種方式予以妥善照顧。對接受救助兩年以上仍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而且無法核實戶籍信息的流浪未成年人,經當地公安機關確認並出具棄兒證明後,由救助保護機構報同級民政部門批准,安置到當地社會福利機構養育,公安機關為其辦理戶口登記手續。
嚴厲打拐及時解救
會議要求,要嚴厲打拐,及時解救被拐賣、拐騙的流浪乞討未成年人。公安機關要深化“打拐”專項行動,加大街頭管理和打擊解救工作力度,依法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責任。要積極幫助流浪孩子及時回歸家庭。救助保護機構和公安機關要綜合運用救助保護信息系統、公安人口管理信息系統和全國打拐DNA信息庫,及時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記者 李強 通訊員 粵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