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印發《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
教督[201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保障《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目標的實現,我部決定建立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制度,開展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的評估認定工作。為此,特製定《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本辦法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認真組織開展對本行政區域內各縣(市、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督導評估工作。
從2012年起,請各省(區、市)每年8月31日前,將申請教育部認定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的函、省級對申請認定縣(市、區)的評估報告和公眾調查結果等材料,一式五份報送國家教育督導團,同時報送電子版。
郵箱地址:ddbzc@moe.edu.cn
附件:1.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暫行辦法.doc
2.《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暫行辦法》有關內容的説明.doc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