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開創財經對外交流與合作新局面
財政部副部長 李勇
2011年以來,全球經濟增長面臨的不確定和不穩定因素增多,總體上呈現“前高後低”態勢。2011年上半年,主要經濟體延續2010年復蘇勢頭,市場信心有所恢復。進入下半年,由於歐洲主權債務危機惡化導致歐洲經濟“失速”、美國經濟增長動力明顯不足、新興市場國家應對通脹的政策措施效果逐步顯現、大宗商品價格高位波動、貿易保護主義抬頭,全球經濟增長持續放緩,下行風險加大。
在世界經濟形勢依然複雜多變的情況下,我國有針對性地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著力穩物價、調結構、保民生、促和諧,經濟增長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長有序轉變,國民經濟繼續朝著宏觀調控的預期方向發展。首先,經濟增速有所放緩,但在世界主要經濟體中依然居於首位。固定資産投資增速保持在25%左右,社會商品零售額增速基本保持平穩,對外貿易保持順差,宏觀經濟總體保持了平穩較快的增長勢頭。其次,價格水平開始平穩回落,通脹勢頭得到初步遏制。第三,經濟結構調整取得了一些積極進展,區域經濟發展趨於協調、城鄉居民收入穩步提高、進出口貿易的結構關係有所改善。此外,在防範和控制房地産市場風險、金融風險和地方財政融資平臺潛在風險方面也取得了成效,保障了宏觀經濟的平穩較快健康發展。
2012年是非常關鍵和具有重要意義的一年。黨的“十八大”將召開,“十二五”規劃的落實將進入關鍵期,財政改革與發展的任務也將異常繁重。同時,我國經濟發展也將面臨更加嚴峻複雜的內外部環境。這對開展財經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世界經濟將會延續低速增長的態勢,國際金融市場動蕩仍將持續,貿易保護主義有加劇的風險,我國經濟發展面臨的外部環境將可能進一步惡化。另一方面,我國經濟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矛盾和問題仍很突出,經濟增長下行壓力和物價上漲壓力並存,部分企業生産經營困難,調整經濟結構和轉變發展方式的要求更為迫切,節能減排形勢嚴峻,經濟金融等領域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潛在風險,實現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挑戰依然很大。
面對當前複雜的國際國內形勢,各級財政外經部門應抓住機遇,開創財經對外交流與合作新局面。
(一)積極推進多邊財經交流與合作
繼續以G20框架為依託深入參與全球經濟治理。2012年,要繼續推動二十國集團(G20)從危機應對向長效治理機制的轉型,鞏固其作為國際經濟合作主要平臺的地位,積極引導和參與G20議題的制定,並通過深入開展宏觀經濟政策相互評估,推動G20各方共同應對當前全球經濟面臨的突出問題和主要風險,促進各成員特別是主要發達國家採取負責任的宏觀經濟政策,全力應對危機與挑戰,共同維護全球金融穩定、促進經濟復蘇和增長。要積極推動G20各方落實歷次峰會關於國際金融機構改革的重要成果,努力提高新興市場國家的發言權和代表性,不斷改革和完善國際貨幣體系,繼續推進金融監管改革,促進金融體系的穩定和發展。要推動G20各方加大對發展和貿易問題的關注,不斷縮小發展差距,促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自由化,推動世界經濟平衡發展。
進一步提高與新興大國財經協調與合作的有效性。2012年,要繼續用好“金磚國家”財金對話機制,圍繞G20重點議題促進新興大國的溝通協調,探討“金磚國家”在新領域開展務實合作的可行性,為“金磚國家”領導人正式會晤營造良好氛圍。
以東亞財金合作為重點繼續引導和推動區域合作。2012年,要積極參與和引導清邁倡議多邊化擴充危機防範功能,大力推進東盟和中日韓(10+3)宏觀經濟研究辦公室的機構能力建設,積極探討各方在資本市場發展方面新的合作領域,並開展在基礎設施融資、區域貿易本幣結算、自然災害保險等新領域的合作。繼續推動和深化大湄公河次區域(GMS)經濟合作、中亞區域經濟合作(CAREC)以及上海合作組織財金合作。
繼續利用亞太經合組織、亞歐會議平臺加強與亞太和亞歐各國的交流與合作。2012年,要繼續加強與亞太經合組織(APEC)各方在宏觀經濟形勢、財政金融政策等方面的溝通和交流,進一步宣傳我國財政經濟政策和未來發展方向。同時,積極參與亞歐財長會機制活動,加強與亞歐財長會議各成員的財金交流與合作。
積極參與氣候變化資金國際談判磋商和氣候變化資金機制設計進程。2012年,要繼續按照國家關於氣候變化問題的總體部署,深入研判形勢,以積極、建設性姿態參與氣候變化國際談判和綠色氣候基金等資金機制工作。
(二)繼續深化與國際金融組織的全方位合作
2011年,財政部圍繞“十二五”時期我國與國際金融組織合作的指導思想,在穩定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規模、拓展非主權業務合作、加大知識合作力度、強化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深化國際發展合作和南南合作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績。 2012年,要繼續按照“以我為主、立足國情、平等互利、相互借鑒”的方針,將國際金融組織作為統籌國內國外兩種資源、服務國內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改革國際經濟治理、參與國際經濟協調合作的多邊平臺,繼續加強與國際金融組織的全方位、多層次合作。充分利用我借款國、股東國、捐款國的多重身份,在繼續做好貸款合作的同時,更加重視知識合作和南南合作,使國際金融組織能夠為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繼續用好國際金融組織的資金和智力資源,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按照“十二五”規劃要求,在保持適度貸款規模的基礎上,重點支持節能環保、城鄉統籌、區域發展、民生領域,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貸款合作要走“精品路線”,在強調貸款項目的創新和示範效應的同時狠抓項目管理、債務管理和績效評價。著力促進國際金融組織的智力資源優勢服務於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我國長期發展中面臨的戰略問題、經濟結構調整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中遇到的難點問題以及體制機制創新中需要解決的複雜問題。
促進國際金融組織的改革與發展。在2010年世界銀行投票權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動提升我國和發展中國家整體在國際金融組織的發言權和代表性。要繼續引導國際金融組織的政策走向,敦促其切實履行減貧與發展職責,不斷向發展中國家轉移發展資源,在尊重受援國主導的原則下創新業務模式和服務産品。要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支持國際金融組織在低收入國家開展減貧工作,重點做好2012年第11期亞洲發展基金增資、2013年世界銀行國際開發協會第17期增資的準備工作。
依託國際金融組織平臺深入開展南南知識交流與合作,廣泛宣傳我國的發展經驗。在總結“中非共享發展經驗高級研討會”、“中國-亞行知識共享平臺”、“中國-農發基金南南合作培訓班”等活動的成功經驗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組織形式,拓展培訓領域,擴大交流國家範圍,廣泛宣傳我國發展理念和發展經驗,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相互交流與學習。在與世界銀行開展對非三方合作問題上,要積極推動,力爭取得務實成果。同時探索與亞洲開發銀行創新合作機制,加快建設區域知識共享中心。
加強我國與國際金融組織的人才合作。具體來説,一是要借鑒日本、韓國等國的做法,由政府提供必要支持,統籌考慮通過競聘、借調、交流、實習等多種方式,向國際機構選派人才;二是要建立完善國際財經人才庫,將那些熟悉國際規則、精通外語、國際經驗豐富的人才納入庫中,定期從庫中選拔人才對外推薦。
努力形成政府部門主導,學術機構、企業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的局面,共同做好與國際金融組織合作的有關工作。積極扶持國內研究機構跟蹤研究國際金融組織的業務政策,為政府部門提供有力的政策理論支持。促進我國企業對國際金融組織業務和規則的認識,了解企業與國際金融組織開展合作的實際需求,幫助企業解決合作中面臨的困難。加強輿論宣傳和引導,使我國與國際金融組織的合作獲得國內社會民眾更大的認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