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開始,江西省委組織部和省殘聯將共同實施為期四年的農村基層黨組織助殘扶貧工程,幫助全省農村貧困殘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條件。
從2012年至2015年,全省農村地區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省貧困線標準,即年人均純收入低於2300元的殘疾人家庭均為幫扶對象。全省農村基層黨組織每年至少幫扶1000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穩定脫貧,具體包括:幫扶家庭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殘疾人實現應保盡保,並給予分類施保;幫扶家庭中符合條件的成員全部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幫扶家庭全部成員實現基本住房保障;幫扶家庭成員掌握1至2門致富實用技術,從事相對穩定的生産發展項目,實現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超過當地貧困線標準。
縣(市、區)殘聯將組織鄉鎮(街道)殘聯、村黨組織及殘疾人組織開展調查摸底,將有勞動能力、有就業願望的貧困殘疾人,按照要求和標準逐戶逐人進行登記篩選,確定幫扶對象,並以村為單位將擬幫扶對象進行公示。各村黨組織將與確定幫扶的貧困殘疾人家庭結成幫扶對子,結對幫扶的黨員幹部與所屬黨組織簽訂幫扶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