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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府出臺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6月03日 10時12分   來源:青海日報

    近日,青海省政府制定出臺《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著力構建社會化消防工作格局,著力推進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著力構建城鄉消防一體化基本體系,著力改善社會消防安全環境,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

    《意見》明確了“十二五”期間青海省消防工作目標,並指出,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加強溝通協調,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嚴格依法審批,凡存在火災隱患,不具備法定消防安全條件的,不得核發相關許可證照,不得批准開辦相關場所,不得評定相關星級、等級,對涉及消防安全的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各級政府要加強火災形勢研判,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適時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治理,各行業系統要加強自查,積極開展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各級政府要根據實際情況,加強消防隊站設點佈局,建立消防指揮中心,新建城區、開發區、工礦區和舊城改造區消防站建設要與其他基礎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各地要建立政府牽頭,公安、應急、安監、交通、衛生、地震、氣象等部門參加、社會廣泛參與的滅火等綜合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各級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及火災特點,大力改善消防裝備配備,配齊滅火應急救援常規裝備和特種裝備。同時,各地要多形式、多渠道開展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為主題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建立社會化的消防宣傳教育工作機制。

    《意見》要求,各地要建立以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居民樓院、村組、生産經營單位為基本單元的消防安全管理網絡;建立農(牧)村消防安全多戶聯防和社區消防工作區域聯防制度,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管理網絡責任制,把消防工作納入社區、農牧村綜合服務體系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範疇。各地要加強對寺院的消防安全監管,規範寺院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定期開展消防安全自查,廣泛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和基本消防技能演練。

    《意見》要求,各地要大力開展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推動社會消防從業人員職業化進程。從事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設施檢測及維護保養、消防安全評估、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等人員應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2013年底前,全面實現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持相應等級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上崗。與此同時,青海省推行“戶籍化”管理制度,至2012年底前青海省所有高層、地下建築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戶籍”檔案,實現“一樓一檔”,對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建設、設計、監理等單位將實行“黑名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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