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2年夏糧和油菜籽收購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
國糧檢〔2012〕8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糧食局,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
2012年夏糧和油菜籽收購工作即將全面展開。為保護農民利益,規範糧食流通秩序,確保夏糧和油菜籽收購工作順利進行,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關於印發2012年小麥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的通知》(發改經貿〔2012〕1494號)和國家糧食局等四部門《關於切實做好2012年國家臨時存儲菜籽(油)收購工作的通知》(國糧調〔2012〕85號)等文件要求,國家糧食局決定開展2012年夏糧和油菜籽收購專項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
由地方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對轄區內從事夏糧和油菜籽收購活動的各類糧油經營、加工及轉化企業進行檢查。檢查對象具體包括中央糧食企業、地方國有和民營糧食企業、外資糧油企業、跨地區收購糧油的企業等。
二、檢查內容
(一)《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的落實情況
在夏糧和油菜籽收購期間,地方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開展以下檢查:
1.糧食收購者是否取得了糧食收購資格;
2.糧油收購者是否執行了國家糧油質量標準;
3.糧油收購者是否及時支付售糧(油菜籽)款,有無違反條例規定代扣、代繳稅、費和其他款項的情況;
4.糧油收購者是否建立了糧食(油菜籽)經營臺賬,是否按規定報送了收購統計報表。
(二)《2012年小麥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的落實情況
河北、江蘇、安徽、山東、河南和湖北等實行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地區的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在預案啟動後,還要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1.委託收儲庫點是否具有糧食收購資格,倉房條件是否符合《糧油倉儲管理辦法》的規定,是否配有檢化驗設備和人員;
2.委託收儲庫點是否按規定報送了糧食統計報表,最近3年內在政策性糧食收儲及銷售出庫等方面有無違規違紀行為;
3.委託收儲庫點是否在收購場所張榜公佈了收購價格、質量標準、水雜增扣量標準、結算方式和預案執行時間等政策信息;
4.委託收儲庫點收儲的最低收購價小麥是否為2012年生産的等內品,是否存在購買陳糧冒充新糧或搞“轉圈糧”;
5.委託收儲庫點是否執行了《關於執行糧油質量標準有關問題的規定》(國糧發〔2010〕178號),是否存在壓級壓價、抬級抬價收購或拒收農民交售的符合標準糧食的情況;
6.委託收儲庫點是否存在不及時結算農民交售小麥的價款、給農民打白條,或將農業發展銀行貸款挪作他用的行為;
7.委託收儲庫點收購碼單等原始憑證是否真實、齊全,填寫是否規範、完整,是否存在虛列收購數量、質量等級等行為;
8.委託收儲庫點的收購進度是否及時抄報了所在地的市(地)或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
9.白小麥、紅小麥和混合麥是否分倉、分等級儲存,是否存在租倉儲糧;
10.預案執行期間,委託收儲庫點是否存在直接或間接購買國家拍賣的最低收購價小麥的情況;
11.預案規定的其他內容。
(三)油菜籽國家臨時收儲政策的落實情況
內蒙古、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和新疆等省(自治區、直轄市)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在油菜籽國家臨時收儲政策實行後,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1.受委託收購、加工企業是否按規定報送了2011年糧食流通統計報表和加工業統計年報表,最近3年內在收儲及銷售出庫等方面有無違規違紀行為;
2.委託收儲企業是否存在壓級壓價、抬級抬價收購油菜籽;
3.委託收儲企業是否存在直接收購菜籽油入庫,或從現有庫存油脂中劃轉等違規行為;
4.入庫的菜籽油質量等級是否符合規定標準,是否存在摻雜使假行為;
5.委託收儲庫點是否每5日將本庫點實際收購進度數據抄報了所在地的市(地)或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
6.油菜籽國家臨時收儲政策規定的其他內容。
三、檢查時間
夏糧和油菜籽收購專項檢查與收購工作同步進行,具體時間由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本地區的夏糧和油菜籽收穫上市時間確定。
四、工作要求
地方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夏糧和油菜籽收購專項檢查工作,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創新方式,加大對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切實維護好夏糧和油菜籽收購市場秩序。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加強對夏糧和油菜籽收購專項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親自部署,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同時要加強與價格、工商等部門及中儲糧有關分公司和直屬企業的溝通、協調,齊心合力,共同做好夏糧和油菜籽收購專項檢查工作。要結合本地夏糧和油菜籽收購情況,科學制定檢查方案,細化工作安排,明確工作要求,增強檢查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認真開展檢查。要深入夏糧和油菜籽收購現場,對各收儲庫點正在收購和收購入倉的糧食(油菜籽)進行全面檢查,對一些重點庫點增加檢查頻率重點監控,將專項檢查貫穿于收購工作始終。要建立檢查工作檔案,詳實記載檢查時間、對象、結果以及處理等情況。要特別注意對近幾年收購工作中容易發生的問題進行檢查,切實維護夏糧和油菜籽收購市場秩序。
(三)嚴肅查處違規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違反《2012年小麥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和油菜籽國家臨時收儲政策的行為,要按照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責令糾正,限期整改,並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予以相應的行政處罰。對違規的國有糧食企業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員,按照人事管理權限,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給予嚴肅處理。
(四)加強層級監督。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建立專項檢查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並落實到人。對因檢查工作不力發生重大違法違規案件,造成惡劣影響的,要追究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檢查人員不作為、不公正執法的,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督導和巡查,重大案件要直接組織檢查,提高檢查工作的威懾力。國家糧食局將適時對部分地區進行抽查。
(五)及時報送工作信息。地方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按要求及時逐級上報夏糧和油菜籽收購專項檢查工作信息。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于每月10日前,將專項檢查工作信息報送國家糧食局(監督檢查司),重大問題隨時上報,在夏糧和油菜籽收購結束後1個月內,報送本省(區、市)專項檢查工作總結。
中儲糧總公司作為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和油菜籽國家臨時收儲政策的執行主體,要督促有關分公司、直屬企業和委託收儲庫點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糧食法律法規,認真執行《2012年小麥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和《關於切實做好2012年國家臨時存儲菜籽(油)收購工作的通知》,逐級落實管理責任,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切實加強內部監管。同時,要督促有關分公司和直屬企業主動配合地方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開展相關檢查,確保國家政策性糧油收儲政策落到實處,共同維護好夏糧和油菜籽收購市場秩序。
附件:2012年夏糧和油菜籽收購專項檢查情況月度匯總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