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甘肅省委“雙聯”行動精神,確保所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能上得起學、能夠上好學,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近日決定在全省開展“萬名品學兼優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計劃”,以資助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等接受優質教育資源,鼓勵農村家庭經濟困難的優秀學子成長成才,進一步完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努力構建公平優良的資助機制。
此次資助的範圍包括,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中品學兼優的農村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其中小學生4000名、初中生3000名、高中生2000名、中等職業學校學生1000名。資助標準按照不同辦學層次的學生分類確定,按學期發放,所需資金通過“深圳-甘肅助學基金”收益和國家助學貸款以獎代補資金安排解決。具體資助標準為:小學為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為每生每年1500元,高中為每生每年2000元,中等職業學校為每生每年3000元。資助對象必須是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中品學兼優的農村戶籍在校學生,包括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孤兒、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殘疾學生、殘疾人家庭的子女、單親家庭中經濟困難子女;家庭成員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額醫療費用,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災害造成人身及財産重大損失的。
為切實保障“萬名品學兼優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計劃”,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將制定印發《甘肅省萬名品學兼優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資金的發放、監督、管理等環節作出具體規定。各市(州)、縣(區、市)和學校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將資助經費撥付到學生手中,嚴禁截留、剋扣、平調、挪用專項資金現象,堅決杜絕虛報冒領和套取資金等現象的發生。各市(州)、縣(區、市)將成立由同級教育、財政部門相關人員組成的評選工作小組,認真進行評審。並通過有效渠道,公開資助工作的名額、條件、程序和辦法等具體信息,接受省上和市(州)相關部門的監督。各市(州)、縣(區、市)教育和財政部門應加強對評選推薦工作的監督檢查。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資格,收回資助資金,並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所在學校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學生紀律處分,並在其檔案中記載不誠信記錄,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記者盧吉平牛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