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預防農村沼氣等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和農村沼氣等清潔能源設施的正常運行,天津市農委日前發佈《關於加強農村沼氣秸稈燃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涉農區縣在今年7月底前開展一次對農村沼氣等清潔能源項目專項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排除,對達不到規定要求的要限期進行維修和改建,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又不能及時排除的,要立即停止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