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實施方案》經過反復討論修改和各方面專家多次論證,日前通過自治區相關部門審查,並將下發實施。
《實施方案》結合內蒙古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圍繞實現找礦重大突破,提高資源保障能力的目標,按照國土資源部的總體部署,結合自治區礦産資源優勢和需求,經過內蒙古區內外有關專家、地質院所知名院士、教授的反復研討和論證,分別從內蒙古自治區成礦地質背景與資源潛力、礦産資源勘查開發利用現狀、總體思路與目標任務、基礎地質調查與研究、重要礦産勘查、礦産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經費概算、組織實施、保障措施共九個方面,進行認真分析研究,全面部署了自治區地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其主要有三大工作內容:一是加強基礎地質調查與研究;二是以石油、天然氣、煤層氣、頁巖氣、煤炭、鈾、鐵、銅、鉛鋅銀、鉬、金和稀土、鋰、銣、鈮、鉭、晶質石墨等戰略新興産業所需的礦産及地下水等為重點,加強礦産勘查;三是以企業為主體,實施礦産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獎勵資金和重點項目,建設礦産資源綜合利用示範基地。重點安排8個方面的任務:基礎性地質調查、礦産資源調查評價、地質科技攻關與綜合研究、油氣資源勘查、重要固體礦産勘查、老礦山找礦、水文地質勘查、礦産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
內蒙古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總體目標為:用八到十年的時間,實現主要含油氣盆地、含煤盆地、重要礦産資源整裝勘查區、重點勘查區、重要找礦遠景區及老礦山地質找礦、覆蓋區找礦的突破,建立一批油氣資源和重要固體礦産資源基地。結合國家、自治區主體功能區劃、區域産業佈局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礦産資源綜合利用和水資源勘查,形成一批國家級能源基地、有色金屬生産加工基地、新型化工加工生産基地和稀土綜合利用深加工基地。構建一套完整的礦産資源勘查開發創新體系及地質工作新體制,打造3-5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資源性企業集團,為國家和自治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的資源保證。《實施方案》還分別制定了到2013年,實現地質找礦重大進展;到2015年,實現找礦重大突破;到2020年,重朔礦産開發格局三個階段的具體目標。並提出了各階段預期要查明的資源儲量和預期各礦種新增查明資源儲量。
內蒙古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實施週期為2011年至2020年,將根據階段工作進展,擬於2014年和2016年分別滾動修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