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審計署公佈了18個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審計結果。圍繞這次公告有關情況,記者採訪了審計署行政事業審計司司長劉正均。
記者:審計署對18個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情況進行了審計,這次審計的主要內容和重點是什麼?
劉正均:2009年4月,國務院決定在全國範圍內實施校舍安全工程,對各級各類中小學校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進行加固改造、遷移避險。為了促進各級地方政府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和工程規劃,確保校安工程建設的進度、質量、效益和安全,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審計署對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江蘇、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陜西、甘肅18個省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54個縣2009年至2011年工程規劃、建設進展、工程質量以及項目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記者:從審計的角度看,中小學校安工程建設成效如何?
劉正均:從審計情況看,在國務院領導下,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12個成員單位認真貫徹國務院實施方案和全國校安工程領導小組兩次全體會議精神,及時制定“路線圖”和時間表,出臺相關配套文件,組織開展工作督查和業務指導。18個省的各級地方政府按照“突出重點、抓住關鍵、分步實施”的原則,層層落實責任,細化政策措施,加強資金統籌,推進工程實施。
審計結果表明,校安工程實施以來階段性成效顯著,有效改善了中小學校舍安全狀況和辦學條件,更大範圍地保障了廣大師生生命安全,為全面實現“將學校建成最安全、家長最放心的地方”目標奠定了堅實基礎。具體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改善了中小學辦學條件,為均衡配置基礎教育資源創造了有利條件;二是強化了校舍安全管理,為各地統籌規劃當地教育事業發展和進一步提高教育管理現代化水平提供了依據;三是中小學師生安全得到了保障,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理念和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
記者:審計中發現目前各地中小學校安工程建設中突出的問題是什麼?
劉正均:審計結果表明,18個省及54個縣認真落實國務院校安工程實施方案,資金使用和項目管理總體情況較好,沒有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問題。
但審計也發現,各地在校安工程實施過程中還存在一定問題:一是校舍安全改造任務還很艱巨,截至2011年底,還有2.69億平方米(佔47%)校捨得改造任務需在以後年度繼續實施。二是各地校舍加固改造工程實施進度不平衡,截至2011年底,54個縣加固、新建校舍僅佔3年規劃的46%、52%。三是個別項目在執行基建程序、監理和竣工驗收制度等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四是部分地區工程投資到位不及時。
記者:審計指出問題後,各地的整改情況如何?
劉正均:審計後,全國校安辦高度重視,召開專門會議通報審計發現的問題,要求有關省份認真核實審計意見,研究措施,抓緊整改。各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積極糾正有關問題。其中:5個省的8個縣進一步開展了排查鑒定,重新制定了規劃;10個省的23個縣通過強化項目管理措施、落實項目資金等方式,加快了工程進度;14個省的26個縣已將D級危房全部封存或拆除;14個省的24個縣通過補辦完善相關手續、加強基本建設管理人員培訓等方式,規範了建設程序管理;12個省的18個縣通過積極籌措資金、及時下撥資金或歸還原資金渠道等整改措施,保障建設資金及時到位和合規使用。其他有關地區和單位也正在積極研究整改措施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