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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臺意見十五項措施提升稅收徵管服務水平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11日 08時53分   來源:福建日報

    近日,福建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省地稅局關於進一步發揮職能作用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意見》。《意見》提出十五項措施,突出提速減負,提升辦稅服務水平;突出細化分類,提升涉企服務水平;突出高效規範,提升執法服務水平。

    增加即辦事項。增加重新稅務登記、扣繳稅款登記等27項為即辦事項,新增後即辦事項為55項。對納稅人提交資料齊全的,應于辦稅服務廳現場按規定程序辦結。

    簡化辦稅流程。進一步減少辦稅環節、優化辦稅流程、簡並涉稅資料,縮短辦結時限,提高辦稅效率。對納稅人申請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等資格備案類減免稅,辦稅服務廳窗口初核納稅人提交的備案資料無誤後,實行“先辦後審”,可直接出具執行減免稅的告知文書。

    實行代填單服務。納稅人辦理個體稅務登記、個體納稅申報、臨時納稅申報、個人存量房轉移納稅申報、個人土地使用權轉移納稅申報、個人代開發票及申報、發票領購等7項業務,經納稅人同意,可由辦稅服務廳窗口代填寫相關表單,並由納稅人簽章確認。

    免報紙質資料。使用網上申報方式報送涉稅資料的納稅人,凡採用CA認證方式的,無需再向地稅機關報送相應的紙質資料;採用“用戶名+密碼”認證方式的,一年報送一次相應的紙質資料。

    免除收費項目。對A級納稅信用納稅人、省級重點稅源企業、全省納稅百強企業通過CA認證進行網上辦稅的,所需支付的CA認證年費由地稅機關支付。

    簡化發票驗舊。納稅人通過機打發票系統開具的發票,實行網絡上傳數據的方式驗舊;定額發票採用報送發票領用存報表的方式驗舊。

    推廣自助辦稅。在全省城區統一設置自助辦稅終端機,提供稅費申報繳納、涉稅憑證開具、發票真偽查詢等自助服務。

    拓展同城通辦。擴大同城通辦的業務和地域範圍,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申報繳稅、發票領購等業務全面實行同城通辦,有條件的設區市實行全市通辦。

    加強政策輔導。對納稅人依法可以享受減免稅優惠,但未享受而多繳稅款的,凡屬於無明確規定需經稅務機關審批或沒有規定申請期限的,納稅人可以在徵管法規定的期限內申請減免稅,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

    推行個性化服務。建立挂點聯絡企業制度,為總部企業、大企業、省市政府重點扶持企業、納稅信用A級企業等提供辦稅VIP、綠色通道等個性化服務。

    扶持建安企業發展。引導建安企業健全賬證,實行查賬徵收。對列入挂點聯絡企業名單的建安企業推行企業所得稅項目稅負預警值管理,達到預警值的項目,原則上不安排稅收檢查。對跨地區從事建安工程的企業,若個人所得在單位所在地分配,並能向主管地稅機關提供完整、準確的會計賬簿與核算憑證的,經省地稅局核準後,可回單位所在地扣繳個人所得稅。

    加強涉稅維權。在辦稅服務廳設置納稅人維權中心,通過地稅網站、12366熱線、短信平臺、稅收志願服務隊等徵求納稅人意見,主動查找問題並及時整改。

    清理涉稅政策。全面開展規範性文件和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工作,並向社會公佈。編印分行業分類型稅收政策彙編免費分發。

    開展執法督查。將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情況列為稅收執法重點督查項目,強化政策執行效應分析,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優化稽查服務。實行檢查計劃報批制,不得隨意擴大年度檢查計劃範圍。除舉報案件外,對財務管理規範、納稅信用良好的納稅人,檢查前允許納稅人在一定時間內自查自糾,並加強對納稅人的自查輔導。稅收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依法不予處罰。 (記者 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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