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中國氣象局在京組織召開船舶氣象站建設與觀測業務規範論證會。來自中國氣象局綜合觀測司、氣象探測中心、氣象幹部培訓學院以及河北、浙江、福建、廣東、海南等省氣象局的專家對山東省氣象局編制的《船舶氣象站建設與觀測業務規範》進行論證。
該規範規定了船舶氣象站觀測的基本任務、觀測方法、技術要求、儀器安裝以及觀測記錄的處理方法;各種觀測儀器的具體操作和維護以及業務軟體的具體使用方法由相應的使用手冊進行規定,並作為該規範的重要補充。
據悉,利用船舶作為載體建設自動氣象站,可以實時探測船舶活動海區的氣象要素,及時獲得備受關注的海上重要航道沿線區域和漁業捕撈作業區域內的氣象資料。同時,建設船舶氣象站是降低單獨建設海洋氣象觀測站成本、有效獲取海洋氣象資料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重點關注海洋區域氣象預報服務質量的有力支撐。
記者了解到,隨著海洋經濟的快速發展,海上各種生産活動對氣象服務的需求明顯增強。海洋氣象觀測是海洋氣象工作的基礎,對於提高海上天氣預報準確率,了解海洋氣象環境,開發、利用海洋資源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