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電監會發佈《2011年電力安全監管情況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這是國家電監會連續第六年發佈電力安全監管年度報告。
《報告》顯示,2011年,電監會系統和電力企業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産工作決策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保證人身安全、電網安全、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為重點,成功應對凝凍、颱風、洪水等極端氣象災害,圓滿完成建黨90週年、深圳大運會等重大活動電力保障任務,保證了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全國電力安全生産保持了持續穩定的良好局面,沒有發生重大以上電力人身傷亡責任事故,沒有發生電力系統水電站大壩垮壩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
《報告》分析,我國電力安全方面存在六方面問題和風險。一是電力系統運行控制難度不斷增加,電網大面積停電風險依然存在。二是電力主設備故障較多,對電網安全運行造成影響。三是自然災害和外力破壞對電力設施安全影響日益嚴重,電力系統防災抗災能力有待進一步增強。四是部分電力用戶供用電安全管理薄弱,給保障其可靠供電和電網安全帶來隱患。五是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多發,安全形勢依然嚴峻。六是電力安全生産管理仍然存在諸多薄弱環節。
針對電力安全生産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報告》提出,要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規範電力安全生産秩序。繼續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落實各項事故防範措施。加強風電、光伏等新能源安全管理,促進新能源安全健康發展。認真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切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深化電力應急管理,提高電力應急處置能力。強化安全生産基礎工作,繼續深入紮實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建立健全組織體系和工作機制,高標準完成“十八大”保電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