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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報上半年規範教育收費專項治理工作進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17日 18時46分   來源: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治理辦日前下發《關於2012年上半年規範教育收費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通報》,對2011年秋季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以及2012年度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進行通報。從總體上看,全國各地能夠積極落實部際聯席會議的部署,各項治理工作推進有力,進展順利。但工作進展仍不平衡,個別地區離要求還有一定差距。

    通報指出,各地高度重視《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認真組織落實,研究制定治理措施。按照“管用、可操作、見效快”的思路,嚴格規範中小學入學秩序和招生行為,嚴格規範中小學收費行為,加強監管和查處力度。按照文件要求,各地結合實際,相繼制訂或正在制訂實施細則。從已出臺實施的文件看,基本符合部際聯席會議的要求,有的省市在完成《實施意見》有關量化指標的基礎上,還提出了更高的目標要求。如重慶提出將各區縣所屬重點高中招生指標按不低於70%的比例進行分配,浙江提出義務教育階段跨區招生比例降至5%以下。各地抓住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集中對一些名氣大、影響大、擇校人數多的學校進行重點督辦,跟蹤指導。但是,作為解決擇校和治理亂收費問題重點的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仍多數沒有出臺相關文件,個別省份文件存在照搬照抄、措施不細、力度不夠等問題。

    按照“疏堵結合、分類管理、強化審查”的思路,各地認真落實《關於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數量可控,質量提升,規範有序,負擔減輕”為管控目標開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對本省教輔材料的評議範圍、程序、種類和數量,以及監管、處罰等作出具體規定。從已出臺的文件看,均明確規定了教輔材料評議推薦辦法和範圍、教輔材料編寫管理、自願購買和代購服務、教輔材料使用監督等措施。各地制定和完善了嚴密的評議程序和辦法;建立健全監管體系,制定嚴格的監管措施,為確保評議推薦過程公開、透明、公正提供了制度保證。

    自2006年開展義務教育改制學校清理規範工作以來,全國大部分地區已完成清理規範工作。截至目前,還有7個省份共23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未完成清理規範工作,分別是北京1所、吉林1所、福建15所、江西3所、廣西1所、四川1所、新疆1所。各地承諾大部分學校將於今年秋季開學前完成清理規範。

    按照七部門《關於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要求,2012年秋季開學前,全面完成普通高中改制學校的清理規範工作。截至目前,共有14個省份的303所普通高中改制學校尚未完成清理規範工作。各地均承諾今年秋季開學前完成規範任務。部分省份仍存在普通高中改制學校數量較多、工作時間緊、任務重等困難。

    為此,通報要求各地要儘快摸清底數,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要落實責任主體,各地政府負責清理規範的組織實施,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將存在困難及時向當地政府彙報,爭取在經費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要逐校制定並實施清理規範工作方案,建立清理規範臺賬,加快推進力度,確保按期完成清理任務。

    通報指出,關於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各地均通過下發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計劃,召開基礎教育會議等方式予以明確,有的地方出臺的政策高於規定標準,如上海今年取消高中擇校生招生計劃及擇校費,北京、山西等地規定擇校生招生比例要降至15%及其以下。但有的省份仍存在超標現象。從2012年秋季開學開始,每個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包括擇校生數)的20%。在加大投入、合理調整收費標準的同時,要採取有力措施,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在3年內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

    當前,治理教育亂收費任務依然艱巨,形勢依然嚴峻,各地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實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第十二次會議精神和《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常抓不懈,攻堅克難,以治理工作新成效取信於民,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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