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通訊社2011年部門決算和“三公經費”
目 錄
第一部分 新華通訊社概況
一、新華通訊社簡介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新華通訊社2011年部門決算表
一、公共預算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公共預算收入決算表
三、公共預算支出決算表
四、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表
六、“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決算表
第三部分 新華通訊社2011年部門決算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新華通訊社概況
一、新華通訊社簡介
新華通訊社,簡稱新華社,是中國國家通訊社和世界性通訊社,是涵蓋各種媒體類型的全媒體機構。
新華社的前身是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成立的紅色中華通訊社(簡稱紅中社),1937年1月在陜西延安改為現名。新華社總部設在北京,在全國除台灣省以外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設有33個分社,在台灣省派有駐點記者,在一些重點大中城市設有支社或記者站,在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設有分支機構,在境外設有160多個分支機構,建立了比較健全、覆蓋全球的新聞信息採集網絡,形成了多語種、多媒體、多渠道、多層次、多功能的新聞發佈體系,每天24小時不間斷用中文、英文、法文、俄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葡萄牙文和日文8種文字,向世界各類用戶提供文字、圖片、圖表、音頻、視頻、網絡、手機短信等各類新聞和經濟信息産品。
新時期特別是近年來,新華社全面推進戰略轉型,加快由傳統新聞産品生産為主向現代多媒體新聞信息業態拓展、由面向媒體為主向直接面向終端受眾拓展、由立足國內為主向有重點地更大範圍參與國際競爭拓展,大力加強國際傳播能力建設,著力實施“陣地前移”戰略,充分發揮黨和人民喉舌、耳目、智庫和信息總匯的作用,初步建成融通訊社業務、報刊業務、電視業務、網絡業務、金融信息業務、新媒體業務和多媒體數據庫業務等為一體的全媒體機構,走出了一條事業體制為主導、與市場經濟成功對接、多元運營體制並存的事業發展新路子,輿論引導能力和國際傳播能力不斷提升,在國際傳媒領域的地位和影響力與日俱增,正闊步向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世界性現代國家通訊社和國際一流的現代全媒體機構加速邁進。
新華網(CEC)是新華社主辦的中國重點新聞網站,被稱為“中國最有影響力網站”,每天24小時以7種文字、通過多媒體形式不間斷地向全球發佈新聞信息,全球網站綜合排名最高達156位,單日排名最高達105位。開通31個地方頻道,承辦中國政府網、中國平安網、中國文明網、振興東北網、國家能源網等大型政府網站,形成了中國最大的國家級網站集群。創辦新華網産業園區,為進一步拓展全媒體業態打下了基礎。與中國移動合作推出“盤古搜索”,著力打造“國內一流,世界領先”的搜索引擎。
中國新華新聞電視網(CNC)是新華社主辦的跨國新聞電視臺,日場電視新聞採集量居國際電視新聞行業首位。開通的中文臺、英語臺24小時不間斷播出新聞節目,節目信號衛星覆蓋亞太、北美、歐洲、中東、非洲等地200多個國家和地區55億人口,並進入美國、英國、加拿大等70多個國家和地區家庭終端及歐洲20多個國家五星級酒店,在海外建成11個直屬臺和合作臺,覆蓋面和影響力不斷擴大。創辦手機電視臺、網絡電視臺,手機電視臺取得中國移動新聞垂直頻道資質,推出音樂網站“原音網”,電視産業鏈條進一步延伸。
金融信息平臺“新華08”(CFC),是新華社採用先進的信息與通信技術自主研發的綜合性金融信息服務平臺,被列入國家“核高基”項目予以重點扶持。其産品內容涵蓋宏觀經濟、外匯市場、貨幣市場、證券市場等諸多領域,形成以PC終端為核心,視頻終端、網站和《金融世界》雜誌同步發展的多終端産品業態,受到海內外用戶好評。充分運用資本化、市場化手段,快速推進上海中國金融信息中心、北京國家金融信息中心、大慶國際石油資訊中心建設,建成全球第一家金融信息交易所。
中國國際文化影像傳播公司(CIC)負責新華社全社圖片産品相關業務運營。中國全球圖片總匯是國內規模最大、內容最權威、産品最豐富的新聞圖片庫,海內外簽約攝影師總數超過1萬人,每天實時更新各類新聞圖片、圖表2000余張。創辦“新華影廊”並加快全球佈局,特別是取得美國紐約時報廣場大屏幕長期使用權,成為展示新華社新聞信息産品和我國家形象的高端平臺。推出“新華典藏”、“國家典藏”項目,在海內外成功舉辦北京奧運會、“輝煌十一五”等多個大型圖片展。新華社還擁有國家級的中國照片檔案館,館藏照片超過500萬張,其中最早的拍攝于19世紀末的清朝。
新華社多媒體數據庫是中國媒體行業最大的多文種多媒體數據庫,也是世界上最先進的多媒體數據庫之一。截至2011年底,已存儲1.3億條文字信息,1300多萬張新聞圖片和圖表,4.7萬小時音視頻新聞信息,並與日俱增。通過不斷改造提升,將逐步建成多語種、多媒體、全方位展示新華社新聞信息産品並直接面向海內外終端受眾的現代商業數據庫。
新華社編輯出版並公開發行20多種報刊,包括《新華每日電訊》《參考消息》《經濟參考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現代快報》《現代金報》和《瞭望》《瞭望東方週刊》《環球》《財經國家週刊》《半月談》《中國記者》《攝影世界》《金融世界》《世界軍事》《中華人民共和國年鑒》(中、英文版)等,單期總發行量最高時超過1000萬份。
新華社注重加強對外交流合作,發起並成功承辦世界媒體峰會及主席團會議,建成第一個以我為主導的全面覆蓋各種媒體業態的全球媒體高端協調機制。與14家聯合國所屬機構建立高層往來關係,與7家簽訂戰略合作備忘錄,成為全球第一家與聯合國所屬機構建立系列化、機制化、常態化合作關係的世界主流媒體機構,先後聯合舉辦了“國際兒童日”大型公益活動和24小時環球直播報道等公益活動。新華社是許多國際新聞組織成員,目前已同世界10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通訊社或新聞機構簽署了新聞交換、人員交流和技術合作等方面的合作協議。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新華通訊社部門決算包括:本級決算、新華社機關服務中心決算、6個社屬事業單位決算和31個國內分社決算。
納入新華通訊社2011年部門決算編制範圍的單位詳細情況見下表: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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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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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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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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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本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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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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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機關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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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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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西藏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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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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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青海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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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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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新疆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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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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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寧夏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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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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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北京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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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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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天津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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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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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河北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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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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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山西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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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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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吉林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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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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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黑龍江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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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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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安徽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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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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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福建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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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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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江西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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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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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湖南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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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廣西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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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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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四川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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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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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陜西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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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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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雲南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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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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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貴州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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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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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內蒙古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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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甘肅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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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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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重慶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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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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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遼寧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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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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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上海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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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江蘇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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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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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浙江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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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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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山東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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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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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廣東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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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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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湖北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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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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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海南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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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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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河南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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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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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通訊社新聞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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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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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消息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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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週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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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參考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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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談雜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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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記者雜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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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新華通訊社2011年部門決算表
一、公共預算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公共預算收入決算表
三、公共預算支出決算表
四、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表
六、“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決算表
第三部分 新華通訊社2011年部門決算情況説明
一、新華通訊社2011年度公共預算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新華通訊社2011年度收支總決算563,091.73萬元。其中:
(一)收入總計563,091.73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188,522.48萬元,為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293,168.76萬元,為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25,068.47萬元,為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8,127.09萬元,為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業單位資産出租收入和存款利息等。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3,959.29萬元,為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上年結轉和結余44,245.64萬元,為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和結余、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
(二)支出總計563,091.73萬元,其中:
1.科學技術10,000.00萬元,主要用於金融信息平臺“新華08”金融財經數據雲服務平臺的日常運轉和設備購置等支出。
2.文化體育與傳媒438,010.11萬元,主要用於新華通訊社總社和所屬分社的日常運轉以及新聞宣傳等方面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0,470.87萬元,全部為住房改革支出,包括:住房公積金7,241.20萬元,主要用於單位按規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934.75萬元,主要用於單位按規定向職工發放的提租補貼;購房補貼2,294.92萬元,主要用於單位按規定向符合條件的職工發放購房補貼支出。
4.結余分配67,308.02萬元。為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
5.年末結轉和結余37,302.73萬元。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關於新華通訊社2011年公共預算收入決算情況説明
新華通訊社2011年公共預算收入514,886.79萬元,其中:事業收入和事業單位經營收入318,237.23萬元,佔61.81%;其他收入7,377.61萬元,佔1.43%;財政撥款收入188,522.48萬元,佔36.61%。
三、關於新華通訊社2011年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新華通訊社2011年公共預算支出458,480.9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13,218.63萬元,佔68.32%;項目支出121,079.33萬元,佔26.4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24,183.02萬元,佔5.27%。
四、關於新華通訊社2011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1年,新華通訊社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93,347.4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9,947.51萬元、項目支出113,399.95萬元。需要説明的是,部門決算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數是指單位本年度財政撥款實際支出數,包括使用當年預算發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結轉和結余資金髮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一)201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11年新華通訊社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實際支出4,501.2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1,596.25萬元。按照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的因公出國(境)計劃,此項經費主要用於對國際政治、軍事、經濟、文化體育和領導人出訪等重大新聞事件的境外採訪編輯、宣傳報道、節目傳送等開支。2011年新華通訊社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共計131個團組,319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616.26萬元。主要用於新聞宣傳、採訪報道等車輛開支。新聞宣傳、採訪報道工作的時效性、特殊性較強,加之各類突發事件較多,車輛使用率高、消耗大。截至2011年底新華通訊社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資金購置的公務業務用車共計432輛,其中:本級98輛,國內分社76輛,駐外分社258輛。2011年更新、購置了52輛,更新、購置費支出1636萬元。
3.公務接待費288.74萬元。主要用於來華參加新聞通訊國際交流團組、發展中國家新聞代表團和業務技術人員培訓等外事接待費用以及其他公務接待。
(二)2012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情況
2012年新華通訊社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381.37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1,800.0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3,288.45萬元,公務接待費292.92萬元。2012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總額比2011年實際支出數增加880.12萬元,主要由於國家政策原因,2011年新華通訊社國內未購置車輛。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如新聞信息營銷收入,社屬事業單位的報刊發行收入等。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新華通訊社總社和所屬單位的存款利息收入、房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後按國家規定提取、用於彌補以後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新聞出版(款):指納入新華通訊社部門預算管理的新聞宣傳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用於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三項: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和購房補貼(指無房和未達標住房補貼)。
1.住房公積金是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該項政策始於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國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中普遍實施,繳存比例最低不低於5%,最高不超過12%,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年工資,目前已實施近20年時間。行政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特殊崗位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規範後發放的工作性津貼、生活性津貼等;事業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特殊崗位津貼等。
2.提租補貼是經國務院批准,于2000年開始針對在京中央單位公有住房租金標準提高發放的補貼,中央在京單位按照在職在編職工人數和離退休人數以及相應職級的補貼標準確定,人均月補貼90元。
3.購房補貼是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號)的規定,從1998年下半年停止實物分房後,房價收入比超過4倍以上地區對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職工發放的住房貨幣化改革補貼資金。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從2000年開始發放購房補貼資金,地方行政事業單位從1999年陸續開始發放購房補貼資金,企業根據本單位情況自行確定。在京中央單位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單位<關於完善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廳字﹝2005﹞8號)規定的標準執行,京外中央單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政策規定和標準執行。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事業發展目標,用於專項業務工作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