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農業機械化支撐和引領農業現代化
農業部副部長張桃林
農業機械是發展現代農業的重要物質基礎,農業機械化是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標誌。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實現農業現代化,要以實現農業機械化為前提。我國歷來高度重視發展農業機械化,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連續9個中央一號文件都強調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其中2012年一號文件明確提出要“充分發揮農業機械集成技術、節本增效、推動規模經營的重要作用”,積極“探索農業全程機械化生産模式”。這為我國農業機械化發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我國農業機械化實現跨越式發展
十六大以來,國家先後公佈實施了《農業機械化促進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為農業機械化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政策法規保障。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投入連年大幅增加,極大地調動了農民購機的積極性和企業生産的積極性。2010年我國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首次超過50%,標誌著我國農業生産方式已經實現由人畜力為主向機械化作業為主的歷史性跨越。
十六大以來,農機裝備總量增長、結構優化速度之快前所未有,2011年農業機械總動力達9.77億千瓦,是2002年的1.69倍;大中型拖拉機達440萬台,是2002年的4.9倍。農機作業水平提高之快前所未有,2011年全國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54.8%,比2002年增加22.5個百分點,增幅相當於前35年的總和。薄弱環節機械化突破之快前所未有,小麥生産基本實現全過程機械化,水稻機械種植水平從2002年的5%提高到2011年的26%,玉米機收水平從1%提高到34%,機械化保護性耕作、深松整地、精量播種等先進農機化技術迅速推廣。農機合作社等服務組織發展之快前所未有,2011年農機化經營總收入達4509億元,農機專業合作社2.78萬個。農機工業發展速度之快前所未有,規模以上企業總産值年均增長20%,我國躍居成為世界農機製造大國。
農業機械化的跨越式發展,有效緩解了青壯年勞動力短缺的突出矛盾,有力保障了農業穩定發展,挖掘了糧食增産潛力,引領了耕作制度改良,推動了農業技術集成、節本增效和規模經營,加速了農業現代化進程,為實現糧食産量“八連增”、農民收入增長“八連快”做出了重要貢獻。
二、深刻認識農業機械化在加快農業科技進步、建設現代農業中的歷史使命
農業發展的根本出路在於科技進步。農業機械化與農業科技進步息息相關。實踐證明,農業機械化的發展,直接加速了農業的科技進步。農業機械化正深刻引領著作物品種選育方向、耕作制度變革方向、栽培模式改進方向。農業科技創新的方向日益從以生物技術為主轉向生物技術與機械化技術並重。農業機械化與農業科技的相互影響、相互滲透從沒有像今天這樣深入、這樣緊迫。在加快農業科技進步、加速農業現代化的進程中,農業機械化過去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未來更肩負著重要的使命。
一要在提升農業生産力水平中進一步發揮農業機械化的基礎支撐作用。農業機械是先進的生産工具,是先進農業生産力的重要基礎。農業機械化水平成為衡量農業生産力水平和農業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標誌。農業機械能實現人畜力所不能達到的生産效率,降低勞動強度和生産成本;能做到定量、定位、適時、保質完成農業生産作業,挖掘穩産增産潛力,有力有序開展抗災救災,有效提高土地産出率;能使土水肥藥種等投入品實現精準化、減量化、資源化利用,保護生態環境,顯著提高資源利用率。沒有農業機械的廣泛應用,就沒有農業生産力的飛躍發展。在青壯年農業勞動力日益短缺、勞動力成本持續提高的趨勢下,必須加快推進勞動過程機械化,確保我國農業不萎縮不凋敝、農業生産力穩定提高。
二要在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應用中進一步發揮農業機械化的關鍵載體作用。現代農業靠科技,科技到田靠農機。深耕深松、精量播種、精準栽培、均衡施肥等先進的農業生産技術,離開農業機械光靠傳統的人畜力根本無法實現。在農業勞動力整體數量下降的今天,良種、良法的推廣和使用,必然要以農業機械為載體,依靠具有較高技能的農機手或農機合作社成員,否則難以有效推廣實施。農機合作社等服務組織開展耕種管防收全環節統一作業服務,科技入社就意味著科技直接到田,顯著縮短了技術應用的傳導鏈條,提升了農業技術推廣質量。通過機械物化農業技術是大規模應用先進農業科技、實現現代意義精耕細作的主要途徑。必須加快發展農業機械化,推動先進農業技術標準化、集成化、規模化推廣應用,使之快速轉化為現實的生産力。
三要在培育新型職業農民中進一步發揮農業機械化的核心紐帶作用。培養高素質的勞動者是促進農業科技普及應用、建設現代農業的重要保證。實現勞動過程機械化,必然要求農民具備較高的科技文化素質和經營管理能力,能夠熟練掌握農業機械的操作維修。發展農業機械化的過程,很大程度上也是造就高素質新型職業農民的過程。根據調查,目前活躍在農村的5000萬農機手,大多是有相對較高文化素質和較好身體素質的中青年農民,其中的農機大戶和農機服務組織負責人懂農藝技術、會操作機械、善於經營管理,是新型職業農民的代表。因此,必須加快推進農業主要生産環節機械化,以此為紐帶,培養更多的農機作業能手、維修能手、經營能手,催生更多種植大戶、養殖大戶,造就更多高素質新型職業農民,使之成為發展現代農業的中堅力量。
三、多措並舉推動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
今後一個時期農村勞動力轉移仍將保持較快步伐,農民對農機作業的需求越來越旺盛,農業生産對農機應用的依賴越來越明顯,農機化法律保障、政策支持、科技創新、工業支撐將更加有力,我國農業機械化整體處於快速發展的黃金機遇期,必將向更廣領域、更高層次深入發展。但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我國農業機械化發展仍存在較多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特別是機耕道等農機化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滯後,農機農藝技術融合度不高,一些適用技術推廣應用速度不夠快,一些農業生産急需的農機産品有效供給不足,農機作業服務組織化程度有待提高等。
國家提出,到2015年,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要超過60%,2020年達到70%,基本實現機械化。為實現這一目標,我們要以發展農機服務組織為主攻點,以提升薄弱環節機械化水平為突破點,以推廣先進適用農機化裝備和技術為著力點,落實完善政策,培育發展主體,加強管理指導,促進農機農藝融合,推動農機裝備總量穩步增長,裝備結構不斷優化,糧棉油糖等作物田間機械化水平大幅度提高,養殖業、林果業、漁業、設施農業及農産品初加工業機械化協調推進,農機化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對農業持續穩定發展的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當前,要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創造環境。繼續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完善補貼管理辦法,規範操作程序,最大限度發揮政策的引導效應和市場機製作用,支持農民購置和鼓勵企業生産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的農機具,加快提高我國農機裝備水平,改善裝備結構。實施重點環節農機作業補貼試點,支持應用深松整地、秸稈還田、高效植保等增産效果明顯、資源節約和生態保護的農機化技術。減免農機作業服務稅費,鼓勵開展農機保險業務和農機信貸業務,推動農機社會化服務發展。實施農機化推進工程,增加安全監管、推廣培訓、試驗鑒定和農村機耕道、機庫棚等基礎設施投入,力爭在農機化公共服務能力建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投入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是把握重點,全面發展。繼續集中力量儘快提高糧食生産機械化水平,由耕種收環節機械化向産前、産中、産後全過程機械化延伸,同時圍繞優勢農産品區域佈局,因地制宜逐步推動經濟作物、養殖業、設施農業、農産品初加工業和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機械化。建設農業機械化示範區,繼續鼓勵農機化發展基礎比較好的地區率先發展,更好地發揮輻射帶動、示範引領作用。同時要按照全力普及機耕、大力發展機收、努力突破機插機播的思路,扶持、指導丘陵山區機械化實現跨越式發展。多形式、多渠道開展農機技術培訓,提高農民對新技術的認知程度和農業機械操作水平,全面提升農機從業人員素質,造就更多新型職業農民。
三是培育主體,社會服務。圍繞提升農機化整體運行效益,引導政策、資金和技術指導向農機專業合作社和農機大戶傾斜,積極引導開展社會化作業服務,支持鼓勵農機戶和農業生産經營者創辦農機合作社、農機作業公司、農機協會等新型農機服務組織,提高農機服務專業化、組織化、産業化程度。具備條件的地方,應把合作社建設作為主攻方向,努力將農機合作社培養為延伸農機公共服務的載體和引領農機化發展的龍頭,帶動大型、複式、高性能機械和先進農業技術的推廣應用。鼓勵農機製造企業自建品牌營銷網絡,專業流通企業發展連鎖經營和區域中心市場,方便農民選購農機,提供優質的維修和配件供應等售後服務。
四是強化監管,安全發展。深入貫徹實施《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切實履行好法規明確的各項職責。完善農機質量標準體系,制(修)訂農業機械安全技術強制性國家標準,保障農機産品質量、維修質量和作業質量。依法組織開展在用農業機械的質量調查,強化對財政補貼機具質量保障督導和質量跟蹤調查。健全農機質量投訴網絡,督促企業履行質量承諾和售後服務承諾。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業機械産品的行為,規範農機作業服務、維修服務、仲介服務、機具租賃服務、舊農機具交易市場。儘快制定農業機械更新報廢制度。加強對農業機械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知識的宣傳教育,預防和減少農機事故發生。
五是完善體系,創新機制。多渠道積極爭取投入與深挖現有資源潛力並舉,全面加強基層農機管理、鑒定、推廣、監理、維修、教育、培訓體系建設,提升人員隊伍素質,提高為農業機械化發展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加快建立健全産學研推有機結合的農機科技創新體系,強化農機化科研院所、高等學校、骨幹企業及其他部門相關科技力量的橫向聯絡,充分發揮農機化科技的整體優勢。建立健全農機與農藝專家協同攻關機制,選育適宜的品種,確定合理的種植模式,研發經濟有效的機具。推進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體系的改革和建設,逐步建立推廣機構服務指導、農機服務組織、企業參與合作的新型農機推廣機制。 (原載于《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