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靈武市東塔鎮等10個鄉鎮(農場)、西夏區鎮北堡鎮昊苑村等15個行政村(隊)被寧夏環保廳命名為2012年自治區級生態鄉鎮和生態村。截至目前,寧夏回族自治區已累計創建國家級和自治區級生態鄉鎮及生態村170個。
按照“以獎代補”政策,寧夏回族自治區對創建為自治區級生態鄉鎮和生態村的分別給予20萬元和5萬元的獎勵,調動了縣、鄉、村參與農村環保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據了解,根據有關規定,對創建為國家級和自治區生態村的,由各地級市環保局、自治區農墾局自行組織驗收;對創建為國家級和自治區級生態鄉鎮的,經地市環保局同意後,由自治區環保廳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論證驗收、嚴格審查篩選並進行公示。目前,自治區環保廳已上報國家級生態鄉鎮和生態村各5個,正等待環境保護部復核後公告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