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證監會進一步加強稽查執法工作,採取多種措施,有效提高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監控發現能力和案件調查效率,切實加大案件查辦和宣傳力度,嚴厲打擊各類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維護資本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一、擴大案件線索來源,加大案件查辦力度。上半年,證監會共受理案件線索230起,是去年同期的1.9倍;新增案件調查180件,是去年同期新增案件總量的1.7倍。案件線索和新增案件調查數量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證監會發現和查處違規違規行為的能力增強,交易所對異常股票交易的監控力度和日常監管部門的監管力度進一步加大;二是投資者對監管部門執法的信任度增強,社會監督水平進一步提高,舉報線索明顯增加,上半年,證監會共受理信訪舉報線索66起,佔期間線索總量的28.7%,是去年同期的2.5倍。
二、優化辦案模式,提高案件調查效率。面對更加繁重的執法任務,上半年,證監會進一步優化了辦案模式,積極推進會機關與派出機構聯合辦案以及派出機構之間的跨轄區異地、交叉辦案,有效發揮全系統稽查執法的整體合力,並加大調查、督導、復核、移送等各環節的協調配合,努力做到各環節無縫銜接。同時,證監會通過召開包括交易所、會機關、派出機構等系統內單位和公安等部門的稽查執法聯席會議,重點研究解決執法各環節影響效率效果的突出問題,全面提升證券執法效率效果。
三、繼續把打擊內幕交易作為稽查執法的重點。上半年,證監會繼續把打擊內幕交易案件作為稽查執法的重點,新增內幕交易案件96起,佔新增案件的53.3%。從上半年查處的內幕交易案件看,呈現出主體日趨多元,行為更加隱蔽,案件複雜度進一步增加的特點,尤其是華工科技高管人員內幕交易案等上市公司高管惡意內幕交易案高發、多發,打擊內幕交易任務仍然艱巨。
四、嚴厲打擊惡意炒作行為和仲介機構及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針對“高送轉”概念炒作和“炒新、炒小、炒差”等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的惡意炒作行為,上半年,證監會切實加大監控力度,對典型的異常交易賬戶進行立案調查,及時制止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證券仲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嚴重影響了資本市場健康發展,上半年,證監會進一步加大了打擊力度,查處了李黎明案等一批案件。
五、加強與公安、司法機關的合作,加大刑事追責力度。上半年,證監會進一步加強與公安、司法機關的協作配合,印發了《關於積極協助配合公安機關開展打擊證券期貨犯罪活動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系統各單位切實做好打擊證券期貨犯罪相關工作,將調查發現涉嫌犯罪的13起大案要案移送公安機關查處。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於今年5月出臺《關於辦理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積極改進內幕交易案件調查與移送工作,充分發揮國務院整治非法證券活動協調小組工作機制,重點解決涉刑案件認定難、移送難、追責難的問題,使行政執法和刑事制裁有效銜接,進一步加大對內幕交易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的刑事打擊力度。
六、加大執法宣傳力度,發揮警示教育作用。上半年,證監會制定稽查執法信息發佈規則,切實加大執法宣傳力度,發揮案件查處的警示教育作用,震懾違法分子,提升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共組織召開案情發佈會11次,披露了鄭拓“老鼠倉”案、楊治山內幕交易案等35起案件的查處情況,發佈了防範期貨盜碼和炒作“高送轉”概念的風險提示,新聞媒體積極報道,效果良好。
查處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保障市場公開、公平和公正,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是監管部門的重要職責。近年來,打擊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一直是監管部門和公檢法等部門執法的重點,三年半來證監會共啟動案件調查789起,每年均在200起以上。通過持續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加大投資者保護力度,市場秩序不斷好轉,市場環境進一步凈化。近期,監管部門加大了案件查辦的披露力度,進一步增加了執法工作的透明度,目的是通過揭露違法行為,進一步提升投資者風險識別水平,發揮社會各方面的監督作用,修正市場主體行為。案件披露多了,不能誤解為是市場環境和市場秩序不好了。實踐證明,證監會堅持打防並重,發揮全社會監督作用,對遏制違法違規行為是大有裨益的,加強稽查執法只會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與短期市場的波動不存在必然聯絡。
證券稽查執法具有長期性、複雜性,打擊內幕交易、新型操縱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不僅需要監管部門的努力,更需要新聞媒體、廣大投資者和各界朋友的理解、關心和支持。去年以來,信訪舉報已經成為違法線索的第二大來源,説明投資者對證券執法的期待和信任也在增加。日前,有媒體報道“證監會200人全國通查內幕交易”,該報道對證券稽查執法有誤解之處,證券執法是持續的、一貫的,不會有運動式執法。在此,我們希望新聞媒體拒絕發佈不實報道;廣大投資者不要信謠、傳謠,以共同維護資本市場良好輿論環境,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