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洪澇災害發生以來,河北省各級民政部門和民政幹部,迅速行動,週密組織,把抗洪救災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採取一系列措施,開展抗洪救災工作。”省民政廳廳長古懷璞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據了解,截至目前,全省各級對7·21洪澇災區已投入救災資金5851萬元,下撥帳篷930頂、折疊床5000張、棉被20371床、棉衣500套、毛毯100條、礦泉水1000箱、方便食品8000斤,其它各類物資折款740余萬元。
從7月23日起,省民政廳先後派出6個工作組,深入到一線重災區查災核災救災,指導、協助當地制定人員轉移和臨時安置方案,協調調運各類生活救助物資,慰問受災群眾。與此同時,根據災情變化,省民政廳每天都在第一時間將最新災情統計數據以及救災進展情況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目前,救災工作重點是抓好過渡安置期間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古懷璞告訴記者,河北省已于8月2日出臺了《關於積極安排好7·21災害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和加強救災資金、物資管理的意見》,過渡安置期,按照每人每天10元錢、1斤糧發放臨時生活救助,時間暫定為3個月,確保災區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住處、有乾淨水喝、有病能醫。3個月後,對仍然有困難的受災群眾,按照有關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
受災群眾安置分為過渡期安置和入住安置兩個階段。災情穩定後,鼓勵和引導應急安置的受災群眾,通過投親靠友、鄰里互助和政府提供臨時住所等方式,進行分散安置,發放臨時性生活救助金,保障其在修復損壞住房或回遷重建住房前的基本生活。所有損壞房屋今年11月底前全部修復,倒塌及嚴重損壞房屋恢復重建工作在12月底前全部完成,確保受災群眾入住過冬。
為確保救災款物的使用能夠突出重點、專款專用,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不被截留、擠佔和挪用,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已提前介入,加強對救災資金、物資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監督檢查,對違法使用救災款物的行為和個人,將嚴肅處理。此外,災情結束後,對帳篷、折疊床等可重復使用的救災物資將進行回收,以使救災物資發揮最大效益。 (記者 仝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