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8月21日召開的青海省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全體(擴大)會議上獲悉,近日,中央綜治委下發了《關於2011年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考核評比情況的通報》,青海省再次被評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秀省,這是2009年以來青海省連續三年獲此殊榮。
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評比從2004年開始,主要考核群眾安全感、嚴打整治、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綜治基層基礎建設、社會管理工作、綜治工作領導責任制、綜治工作創新和綜治宣傳工作等8個方面的內容近70項指標。
對青海的考評工作,中央綜治委考核組認為:青海省委、省政府突出抓住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持續深入推進“平安青海”建設,大力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和社會管理創新,狠抓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加強藏區穩定工作,強化基層基礎建設,有力地推動了綜治各項工作措施在基層的有效落實,確保了全省治安秩序和社會大局的持續和諧穩定。特別是玉樹地震發生後,青海各級政法綜治部門一手抓抗震救災,一手抓維護穩定,確保了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建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