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從湖北省社會領域防治腐敗工作座談會獲悉,今起湖北在“六大領域”全面推進社會領域防治腐敗工作,“六大領域”分別為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和非公有制經濟、社會組織、市場仲介組織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
會議部署社會領域防治腐敗工作步驟:堅持教育先行、加強廉潔文化建設;深化專項治理、解決突出問題;強化廉潔風險防控、促進社會主體自身建設;加強信用管理、完善市場信用體系;推進改革創新、優化外部發展環境;健全制度體系、構建防治腐敗長效機制。
會議明確六大領域防腐重點。國有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互相制衡的權力運行機制;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加強資金資産、收入分配、職務消費監管。非公經濟組織: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黨組織和紀檢組織建設;打擊違法經營和商業賄賂。
事業單位:改革管理體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強轉企改制中財政資金和國有資産的安全檢查;加強對教育、衛生、科技、文化、體育等領域群眾反映突出問題的專項治理。社會組織:理順政社關係,確保非營利公益屬性;解決黨政幹部兼任職等突出問題;查處非法斂財行為,落實政府購買服務、稅費減免等政策措施。
市場仲介組織:集中治理“仲介不中”、弄虛作假、惡性競爭等問題;推進仲介組織去“行政化”,實現仲介組織與政府部門脫鉤;嚴格市場準入和退出制度,規範收費和服務行為,解決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參股、兼職等問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強化其社會管理服務功能;完善選拔任用機制;健全村(居)事務決策、管理、監督的制度規範;查處干擾、操縱、破壞選舉,違規處置集體“三資”,貪污政府性補貼和強農惠農資金等行為。(記者陳會君、通訊員陳子貴、蘭永新、實習生婁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