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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茲別克斯坦修訂外國人出入境及居留等管理辦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8月27日 19時35分   來源:外交部網站

    近日,烏茲別克斯坦政府對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員出入境以及在烏境內居留的管理辦法進行修訂。

    新辦法規定,違反在烏居留相關規定的外國人有可能被驅逐出境,並在以後的1至3年期限內被限制再次入烏境。違反規定的行為包括:無居留證或持過期居留證在烏居住;不遵守在烏臨時或長期居住登記規定;違反選擇居住地和搬遷登記規定;非法滯留;不遵守經烏過境中轉規定等。

    在烏境內犯罪的外國人將被驅逐出境。犯罪行為對社會公共安全危害不大者,限制再次入境期限為5年;犯罪情節嚴重者,限制再次入境期限為10年,犯罪情節特別嚴重者,終身限制再次入境。限制再次入境期限自被驅逐出境之日起計算。

    中國駐烏茲別克斯坦使館提醒旅烏中國公民遵守烏當地法律、法規,依法辦理相關居留登記,並保證登記地與實際居住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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