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促進企業落實質量主體責任,近日,陜西省決定在全省開展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試點工作
首席質量官制度(CQO)是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內容。首席質量官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全面負責本企業的質量管理、質量檢驗、質量安全等工作,主要負責組織制定企業質量發展戰略、建立並實施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推行和應用先進質量管理方法,組織實施質量改進、質量攻關等群眾性質量活動,同時有權就加強企業質量工作向決策層提出意見建議,主持企業內部質量考核,行使質量安全“一票否決”等職權。企業發生特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首席質量官也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此次試點的企業將從獲得陜西省、市政府質量管理獎以及省、市名牌産品稱號的企業中産生,在企業自願的基礎上,由市級質監部門向省質監局推薦,每市推薦企業最多不超過3家。省質監局將對各市局推薦的首席質量官擬任人員開展任職培訓,並對正式聘任的首席質量官組織進行年度繼續教育。